很奇怪, 這在二十年前, 撿到東西要歸還給別人的美德都忘了.記憶卡是怎麼來的, 雖然不值幾個錢, 怎麼還可以聲張呢?我不是所謂極度道德主義者, 但是的確基本上談這件事情, 舉自己撿到別人的東西做例子, 然後想辦法recover, 這種過程似乎不宜宣傳吧?
hawk.kuan wrote:很奇怪, 這在二十年...(恕刪) 唉...我的相機才剛在火車上遺失不久,各站都連絡了,都沒找到...肯定是被人拿走了...裡面也是情侶自拍阿Or2臺灣人的美德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