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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南東升,想了解的請進!

民事程序已完成--消保官
申訴案號: 0000158408
準備進入公訴程序

申訴內容:
數位攝影機交付東升光學保管及修理沒有歸還。

1.於97年9月6日送修數位攝影機SONY DCR-SR300(96年4月22日購買29700元機號310342) 至東升光學的民族店。

2.經過一個星期後在97年9月18日下午打電話至該店維修專線(0988566522),查詢我的維修單號202169的維修狀況,接電話的小姐在詢問過維修技師後告訴我液晶電路板故障,需要待料一個星期;在當天晚上17:54我又接到另一位小姐來電,告訴因為液晶電路板故障因此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

3.後續在9月25日後所有該公司的電話(06)2286128、(06)2282505、(06)3318211、0988566522都沒有人接聽、到該公司的民族店/青年店都沒有營業。

連絡記錄如下:


PS:抱歉是公訴罪,不是刑事罪
PS:10月5日已重新申訴,單號0000158408,原單號已撤消
話說小弟在東升買相機也有過不愉快的經驗........
現在是對台南一些店家都沒啥咪信心了~
下次要買DSLR的話可能會去台北億華拿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64&t=397766&last=3646141
上次的事件也有鬧到消保官那邊去~不過也不了了之了~
因為不知道為啥咪~投訴完~收到消保官的文之後~
相機拿回來~CCD的亮點居然不見了~
真神奇......(抓頭)
先轉貼一篇甚麼是侵佔及詐欺! 目前我還在找另一篇[員工搬貨物抵債是侵佔]

http://www.vhlc.gov.tw/ethics/05/05007.htm
借錢給別人
錢借給別人,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寫成:
1."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
2.特別要註明"歸還日期"
3.最好還有 2 個証人
這樣期滿後,
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哈!!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請警方提起公訴....
因為他已經犯了"侵佔罪".......
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感謝您提供的資訊,我已經向消保官檢舉了,或許下一步會走向報案也說不定。
怎麼今天經過看到招牌還是亮的呢?????
愛上垃圾車
目前案件已交由台南市的消保官居中處理:徐銘通(06)3901230
案號:0000158408
因此請東升聯絡消保官,不用直接找我了。

我目前研究網路報案(http://www.net110.gov.tw/),以下有一些文章供參考

http://blog.nownews.com/melinda/textview.php?file=132787

http://blog.udn.com/pokii/1539209

http://blog.xdite.net/?cat=12&paged=2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706489&r=5&last=7228056


另外現在也在研究報案時,同時請警方對9月19日東升青年店的失竊案展開調查,因為我託東升保管的攝影機,也許在失竊時一併被帶走了。

PS:10月5日已重新申訴,單號0000158408,原單號已撤消

招牌是亮的?等到月底沒繳電費就會自動關了...
在這次東升的事件中,受害的人數不少!

東升的員工也是受害者,所以並沒有怪所有的員工!

只是希望拿送修機器的人可以把機器退還,
而有些員工可以幫忙找一下送修的機器送到那裏了!

畢竟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送修流程?
我 2 3個禮拜前才剛去民族店貼保護貼 免費....裡面相機還是一堆 也沒感覺要倒

現在看到這新聞實在 無法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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