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樓主所言,我認為店家的販售流程,應該仍有待加強才是,1.當客人決定購買清單後,店家即應將檯面上其餘物品收入,剩下就是客人需帶走物品,也可避免等會客人《不慎》將會非購買之物裝入袋子裏。2.保固標籤貼完之後,才能要求完成結帳手續。3.結完帳,店家應請為客人再次清點、確認購入物品。如上程序,相信店家、客人之間才能不必要誤會;而且這也是店家,應為客人做完善誠信服務,並確保自己遭陷入不必要誤解。
這種不愉快的購物經驗,自己不是也應負一點責任嗎?買賣雙方當場點清產品不是基本的認知嗎?店家願意調錄影帶用公正的證據處理,沒有錯呀...我也覺得如果不是自己的錯,調錄影帶看應該求之不得...況且這樣處理絕不是把消費者當小偷,我覺得是怕店員當小偷才對...而且店老闆難道沒有權力質疑嗎?來01這裡PO文有什麼意義??將心比心 就是佛心
我覺得 店家 作法可議.客人買的東西沒帶走, 店家若知道 本就該追客人給東西,店家若不知道, 就是這店管理太差, 桌上有多的東西,怎樣也要搞清楚, 是該入庫的還是哪裡生出來的.這跟多給錢一樣的狀況, 買一萬元的東西,算錯錢給了十一張, 店家該不該 "主動" 退一張還你 ?高道德標準, 誠信為本的店家, 才能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