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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拍信義區新光三越撿獲 SLIK腳架1隻,希望失主認領


artless wrote:
如真的有心要給失主應是直接送警察局

東西掉的人第一件事是去警察局報案看有沒有人撿到送回
而不是上01去看有沒有人p文…...(恕刪)


你是在暗喻樓主其實是想自己A起來嗎?

我覺得樓主的做法很OK阿~~

沒心的話連來這邊照相PO文都不用了!!!

畢竟送警察局程序比較多~能在這邊快速解決也不錯啊~~~
樓主做法就對了 !!
送到警察局不一定失主能在第一時間找到
因為他當天可能去過很多地方拍
版主不要太介意一些人批評說法,你做的很正確,po網、送警局只是不同作法,
說不定遺失的人壓根不會去警局尋,只會上網來這找呢?!
誰說撿到遺失物怎樣做最正確,教育教我們送警局最對,
但其實讓失主有機會看到、找到最正確!
即使做的100%正確的事,還是會出現故意的反面意見,
你有這心已經很棒了,替你加油!

wtmpaul wrote:
版主不要太介意一些人批評說法,你做的很正確,po網、送警局只是不同作法,
說不定遺失的人壓根不會去警局尋,只會上網來這找呢?!
誰說撿到遺失物怎樣做最正確,教育教我們送警局最對,
但其實讓失主有機會看到、找到最正確!
即使做的100%正確的事,還是會出現故意的反面意見,
你有這心已經很棒了,替你加油!




也許版主只是要讓這個訊息增加曝光度

可以更快讓失主知道

畢竟警局也只是作登記而已

不會去找失主吧(我猜的)

我好奇的是...

要如何確認他是真正的失主呢??
樓主精神可嘉,給你
我在金龍山掉了一枝,都沒人上來問一下。

Guarnerius wrote:
夜拍信義區新光三越撿...(恕刪)


或者先送去附近警局在PO網
我想這是一樣的意思


ga576970 wrote:
人家有心要還 幹麻還這樣講話
就是有你這種什麼都要砲的人



我說的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應是先送警察局,大不了再01上貼文
不要以為全台灣的人都會上01
但是如遺失貴重東西,失主很重視一定會上警察局報個案等看有沒有人會撿到…

如我提出我覺的『正確』的做法,而你就要當我在炮?我只能說,你的心胸還真窄…
對於此種不貪行為大家應給予肯定,至於會把訊息PO上來,想必認為遺失者應為攝影同好(連腳架都買了),遺失東西也心急了,若也常上本網瀏覽則可早點得到此訊息會較不心急,
不過若為外籍遊客大概也是先至警局報遺失吧.
時代不一樣了,送警察局,誰知道是哪個警局,警局又不會公告
但是放在01也算是有公告的一種了
樓主加油@!@
給好心的樓主拍拍手!!
你今年一定會有大大大好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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