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less wrote:
如真的有心要給失主應是直接送警察局
東西掉的人第一件事是去警察局報案看有沒有人撿到送回
而不是上01去看有沒有人p文…...(恕刪)
你是在暗喻樓主其實是想自己A起來嗎?
我覺得樓主的做法很OK阿~~
沒心的話連來這邊照相PO文都不用了!!!
畢竟送警察局程序比較多~能在這邊快速解決也不錯啊~~~
wtmpaul wrote:
版主不要太介意一些人批評說法,你做的很正確,po網、送警局只是不同作法,
說不定遺失的人壓根不會去警局尋,只會上網來這找呢?!
誰說撿到遺失物怎樣做最正確,教育教我們送警局最對,
但其實讓失主有機會看到、找到最正確!
即使做的100%正確的事,還是會出現故意的反面意見,
你有這心已經很棒了,替你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