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一下自己寫的內容,大家參考一下:
請參考關政司的「現行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
現行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
http://doca.mof.gov.tw/ct.asp?xItem=28&CtNode=21
舉例來說,目前WTO認定可標示為「MADE IN JAPAN」的條件有幾種:
1.完全在日本生產、製造
2.貨品之加工、製造或原材料其他國家或地區,但該項貨品產生最終實質轉型
之國家或地區為日本。這表示:
a.在日本完成保稅之產品
b.貨品之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某%以上者(百分之三十五或以上)。
現在是地球村的概念,所以日本的「品牌」有極大的可能性會採用第三國的
零組件,但由於品牌價值,或在該零組件在日本工廠組裝,產生的附加價值超過35%,
並且在日本繳交關稅後才出口,符合WTO的「原產地協定」,基本上就可以標示為「MADE IN JAPAN」。
其實日本幾家重要廠商在日本仍有自己的組裝廠,因此精密的光學產品、高階產品都還是在日本製造、組裝。德國LEICA在德國和葡萄牙都有組裝廠,不過最後組裝品管大多還是在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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