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g810 wrote: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一般爆竹煙火:指前款以外,其火藥作用後會產生火花、旋轉、飛行、爆音或煙霧等現象者。請勿誤導大家錯誤的觀念,請查證法條再說有沒犯法,http://law.moj.gov.tw/Eng/Fnews/FnewsContent.asp?msgid=1080&msgType=ch...(恕刪) 呵呵....最好是告訴他..放沖天砲會被抓去關..判刑..然後告訴他...再放沖天砲..你會去報警....
關於幾個回文小弟一併做回應1.廣興多半都是釣客在左半邊靠水草處 而攝影者多半在中間或右半邊 其實是不太會接觸到的所以今天為什麼事情會演變至此 我也很疑惑2.本身發這個文章 是希望拍鳥同好能注意自身安全 並不要將爭端擴大如果今天放沖天炮算一種挑釁的行為那麼去做任何的事情, 將造成更大的爭端對彼此 都不是一個好的發展外加上對方是在地人 所以我今天只勸退了前輩3.飛羽攝影沒有錯 釣魚也是正當的休閒希望問題還沒深究清楚前請不要弄狗相咬 或者發以挑釁的言語這樣對事情是沒有幫助的...
太誇張了吧.....廣興是小弟一直以來, 頗喜歡的一個景點, 那裏沒有太多的人潮, 沒有太多的建築破壞仍保有諸多的自然生態。沒想到今天演變成這樣, 那言下之意, 即使不是去打鳥, 只要拿著單眼出現的人, 都可能是當地人的眼中釘了....話說回來, 有兩點小弟倒是覺得頗有微詞:1.要說那裡的釣客必須靠釣魚維生, 但是每每看到那裏的釣客釣起的魚兒, 小的有如一根手指般, 最大也沒超過一個手掌, 魚獲量也讓人懷疑真的可以藉此維生.....2.鳥抓魚, 這不本就是大自然生態? 人類頂多只能算搶食者, 又為什麼要去破壞這項食物鏈? 還大言不慚的認為自己是對的!如果真的已經與當地人對立了, 那公權力只能用來做事後的究責, 避免不了將會發生的任何事情, 如要前往廣興的同好, 看來也只能結伴前往, 再不然, 就是改道去在廣興之前的濛濛谷吧, 那裏也有不少鳥類出沒, 只是釣客依舊......
雖然很久沒去廣興拍魚鷹了,但是印象中那邊算水源保護區,應該是禁止戲水垂釣的(岸邊好像有告示牌)。以前去拍魚鷹的人較少,所以鳥人碰到釣客時也大多相安無事。最近拍鳥人口快速成長,可能有時會干擾到釣客。其實魚鷹跟黑鳶應該不是釣不到魚的主因,反倒是鳥友們常常忘情的大聲LDS,因此干擾到釣客們釣魚。當地人在水源保護區釣魚、網魚,之前也有鳥友主動檢舉過了,這大概也是釣客們對鳥人不滿的因素之一。總之,希望大家注意安全,畢竟連管區都不願管了,萬一出了事情恐怕就太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