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kworm wrote:
這位同事刻意的找我麻煩,已經一個多月了,從那時候開始,每天上班真是苦不堪言。...(恕刪)
XD ...跟同事(老闆的女兒)不合,也可以扯到著作權


怪不得寫了半天你都看不懂什麼是著作財產權? 什麼是著作人?
就一直想在"著作人"上面討回公道?
除非你們公司把你拍的照片註明是其他人拍的,否則難以由"著作人"討回公道...
你的問題,只要跟老闆談一談就好了!
跟老闆談過後,如果他女兒和你都還要留在公司,
在氣氛較緩和後,在適當時機買點零嘴/小吃/糖果/餅乾/飲料....
給同事(含老闆女兒)吃一吃就好了!
只要老闆女兒有吃下去,且她知道是你買的,同事不合的問題就可解決了!
這和六親變化、五行生剋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