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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綠葉方舟 重演 富田花園

哇勒~

真的假的!!

我上次背一大包進去

拍女友

也沒被說過啥耶

還是他以為我是背登山用的背包



w2602750 wrote:
今天(7/12)和朋...(恕刪)

我和女王昨天11號去的
D700+手把+24-70+SB800算滿大一坨了
沒有被收額外費用呀
不過昨天感覺裡面還滿荒涼的
我的Flickr https://www.flickr.com/photos/hsu4886/al
如果這是真的,那老闆真的很不聰明,
單眼並不是什麼專業又稀有的相機了,
把持單眼的消費者擋在門外,
看來是嫌客人太多了。

以下只是小弟我剛好這半年來去這兩個地方的感想,也都是第一次去,沒有說偏袒任何一方,純粹感想而已
今年5月去大溪拍桐花時也有順道進去富田拍照兼用餐(全家出遊)
當天我脖子上就掛著相機+70-200 F2.8大砲一隻,就這樣大搖大擺走進去也沒事
入園先用餐時就在桌上跟我的桐花戰利品拍了起來,之後全程也用這組大砲整個園區拍透透都沒事
難道是最近的新規矩? 還是因為我拍的是家人,看就知道不是MD 

剛好6月跟朋友也去了趟對面的花海,雖然沒有這種規矩,不過園區欠缺管理,不是沒花 光禿禿的一片還沒種,就是放著讓他亂長,一整片雜亂無章 (一進園看到那一大片亂長的鼠尾草&一大片俗稱恰查某的雜草,當場遊興都沒了,連舉起相機的動力都沒)
如果說富田是頂著偶像劇的光環,那我敢說花海打的更兇,每個點都有立牌說是某某連續劇的拍攝場景,讓我感覺這樣的業者根本就只想賺入園遊客的錢而已

題外話:以前看過節目介紹,富田跟綠光森林是同個老闆開的,我記的老闆以前也是做攝影相關行業的,所以懂的設立一些好取景的點
如果說現在真的有這些新規矩的話,那老闆真的太不會想了,想砸自己的招牌嗎
我上次拿單眼進去也只收50元耶
是我看起來太不專業了嗎?
我之前去過好幾次都沒遇過額外收費的情況!!

不過我知道拍婚紗要收500元!! 不過有部分可以抵消費(多少我就不記得了)
因為我有去那邊拍婚紗,不過抵用卷我是請攝影師的助理去換飲料!! (換了五杯)

小弟拍婚紗時,還請攝影師跟助理一起在那邊用餐!!
其實蠻多地方對於婚紗攝影都會收取所謂的清潔費,我想新人大多不太會計較這個部分!!
PS~畢竟出來拍個婚紗何必為了這點小錢壞了一整天的心情~!!

不過我是覺得,這類的店家應該把重點放在商業用途上面!!
非商業用途的話,不應該額外收費!!
我的生活元素:家人、攝影、重機
都是那篇綠葉方舟惹的禍啦!
綠葉方舟生意也還是好好的, 還是收500比較實惠.
所以現在業者學聰明了, 拿大傢私拍照要收500.

這篇文章大樓再蓋一蓋, 以後各花園都要收500了.

ガンニッピ~ス wrote:
第304條(強制罪) 所有條文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恩...
小弟覺得沒有強制罪之適用啦...
他並沒有使用強暴或是脅迫的手段來妨害他人行使權利
只是要求500元當作帶單眼入園的"入園費"
樓主還是可以行使她入園的權利啊~只是要付500元
應該非法律上強暴、脅迫所定義之行為...
所以構成要件並不該當...
應用不到刑法


應該適用民法第74條之暴利行為
法律行為,趁他人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交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節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是減輕其給付.

以上...是小弟的見解
不過樓主好像也沒有入園
也沒有財產上之交付,或為給付之約定...
所以.......



支持樓主!!
抵制店家
hsu4886 wrote:
D700+手把+24-70+SB800算滿大一坨了
沒有被收額外費用呀...(恕刪)


那你可能被他們的攝影機給拍下來了...


現在單眼隨處可見...帶個相機包就要收錢也太誇張了吧...
好店要鼓勵....壞店就給他抵制...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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