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168 wrote:大家都提到刑事.民事...(恕刪) 這個我有經驗,在7- +4 買飯糰當早餐,結果吃到一支生鏽魚鉤 還挺大之的幸好沒有吞下去後台打客服,寄照片,寄發票相片 7- +4也是不理我後來找來飯團公司來跟我道歉,說小公司 如果鬧大 公司會被解約員工會失業....等 最後我要求捐600元給社福機構 寄收據給我了事哀.....人命不值錢阿....飯團也不敢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