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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維"相機行 (高雄市)

第一.樓主沒提供信件,但是有網友寫給原廠的回信說明了是正品,不相信原廠難道相信住我家隔壁的阿伯嗎??

第二.關係企業跟代理我不懂,但是簡單的來說全台灣這支筆有幾家在出的個東西給店家呢?
若是全台灣就只有一家的話,那真假當然就是由那家說了算,不然呢? 難道還是我家隔壁的阿伯說了算嗎?

沒那麼複雜,也不需要幫店家或樓主說話,但是這個時候樓主呢? 難道樓主是我家隔壁的阿伯嗎?
你的回文就是迴避樓主在一樓的發言
你怎麼不請他出來道個歉?

ghosty wrote:
我也認為版主應該出來講一下話, 不過, 我也認為原廠也應出來為資訊錯誤產生誤會講一下, 而不是偷偷改了網頁了事 (在消費者眼中, 網頁是偷改了)

關係企業是不是授權代理商? 從法律上來說, 不是.
英連從英伍拿貨, 跟國維從英伍拿貨, 是一樣的地位
.


邁擱灰啊啦...
不知道你說這麼多幹嘛?
還說人家偷改...你也要為自己的話負責任喔
人家要改也不是什麼問題,輪不到你說偷改
怎樣才不算「偷改」,登報三天嗎?
還說消費者認為...你代表所有消費者啊?

========================================
這篇被樓主射後不理
反正結論有還給國維清白就好
我是Hiroyuki
ghosty wrote:
為何你也沒看到mai...(恕刪)


真是熱鬧
現在變成了有人質疑廠商偷改了
這又是另一種指控了嗎

剛去經濟部工商登記網站查了一下
大概了解到為什麼是以英伍為進口代理商
而英連為國內掛名總代理了

因為英伍的所營事業資料包括了
1﹒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這代表它有申請進出口貿易的業務,可從國外進口物品
請見下面附圖



而英連是以國內販售為主
其所營事業資料
1﹒各種視聽器材、健康運動用品、休閒用品之買賣經銷、製造進出口業務、及裝配
 加工。
2﹒前項國內外產品之代理投標報價買賣業務。
請見下面附圖



他們當初應該是以具進出口貿易業資格的英伍為名向國外原廠代理進口物品
所以國外原廠當然以海關申報之買主公告
而物品在台灣就以英連為主要代表公司

這就跟CANON在台灣的總代理一樣呀
我們所謂的公司貨是彩虹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但在日本人眼中是彩虹股份有限公司
因為只有彩虹股份有限公司才有從事進出口業務的資格呀
當然是以彩虹股份有限公司為進口商囉

相關資訊請查詢經濟部網站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San2482 wrote:
真是熱鬧
...(恕刪)


法律上, 這就是2家公司, 統編也不一樣, 不是嗎? 還是你認為同一個老闆, 就是同一間公司? 如果這2間的老闆不同, 那又是什麼情形? 算了, 這篇我不再回應了,
ghosty wrote:
法律上, 這就是2家...(恕刪)


我可沒有說英連與英伍是同一家公司
我只說與國外洽單的是英伍
所以國外原廠當然是以英伍為主
也不至於如您說的原廠偷改回什麼的吧

再來我找出英伍與英連的資料也是要幫您印證這在法律上是不同的兩家公司呀
但重點是不管是不是同公司
他們所賣的都是正品不是嗎
而不是仿冒的
就事論事而已

如您對小弟有任何不滿與指教的話歡迎隨時PM給小弟
小弟定當給您滿意的解釋

ghosty wrote:
法律上, 這就是2家公司, 統編也不一樣, 不是嗎? 還是你認為同一個老闆, 就是同一間公司? 如果這2間的老闆不同, 那又是什麼情形? 算了, 這篇我不再回應了,


一路走好~不送啦

就算是兩家公司跟能不能賣有什麼關係嗎?
重點在賣的東西不假貨啊...灰真久

不再回應也好,免得一直凹到時公親變事主就麻煩了
說人家偷改的部分要不要修正一下?
我是Hiroyuki
大家不用在爭啦...反正樓主已經跑了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hiroyuki2243 wrote:
說人家偷改的部分要不要修正一下?
...(恕刪)



好, 根據你們的觀點, 修正為 "原廠已修正", 這樣你們滿意了嗎?
ghosty wrote:
好, 根據你們的觀點, 修正為 "原廠已修正", 這樣你們滿意了嗎?


你可以不改啊,我又不能對你怎樣
你原先的言論某部分是有爭議性的
我是為你好...惹上是非倒楣的人又不是我
重點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看你的語氣就是很不甘願
不想改就算了,不要牽拖到「我們」身上來~OK?
我是Hiroyuki
看完了不算小樓的回文,有個問題

一開始,大多數的人的重點都是在 “討論“ 樓主未完全確定就直言他買到 “假貨“,對商家造成困擾,說要負責卻不表達歉意這件事

怎麼到後來變成著墨在代理商身上

有人也提了,就算不是賣代理商公司貨,不也可以賣平行輸入的水貨不是嗎(因為也可以是“真貨“)

所以重點應該不在倒底是不是正式代理貨,而是樓主未完全求證就開炮的事吧

PS.我是路過的台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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