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ffon wrote:這位大大您真的認為下這樣的結論好嗎? ...(恕刪) 這樣也許不妥 , 也許內心不寬厚 , 道德低落 ...但是絕對合法 !! 沒人拿刀拿槍 , 硬要廠商"非法盜圖"啊 !! 違法就是最錯誤的行為 , 沒什好商量的 !!
moonlake wrote:所以結論:要學好攝影...(恕刪) 台灣有個專門拍鳥的人,差不多也是抱持著這種心態,一旦得知有人不小心誤用(在他眼裡誤用即盜用。),無論對方身份為何,一律就是告上法庭要求巨額賠償;更甚者他還會挖坑給買他照片的人跳,一旦買他照片的人跳進他挖的坑,不是付錢和解就是法庭上見。去年他又如法炮製,不過結局是他得去蹲苦牢(記得是不能易科罰金),加上賠償被他告的人的精神損失。記得是去年七八月的新聞。
CutePanda wrote:台灣有個專門拍鳥的人...(恕刪) "(在他眼裡誤用即盜用。)"我想"誤用跟盜用"是有很大差距的,這次的照片是被用在商業用途上,對一個以販賣為主要營收的公司而言,若要說這次事件是誤用,未免太強詞奪理,難道這家公司這麼沒有法律常識嗎?而且,若他真的完全不知道這樣引用照片會觸法,又何必刻意塗改照片呢?況且YAHOO為了保護自己都會簽合約的,雖不知道條文如何寫,但一定會提到圖文的事,表示提供廠商需負責等等字眼!!若簽了合約還要推說不知道會觸法,就真的讓人覺得很沒誠意了!!還是在簽約時,貴公司都不看合約內容的??我朋友在Y拍拍賣保養品,前陣子被衛生局罰款,因為此賣場疑有不實廣告,被罰款了3萬多元,當時他也不知道這樣寫會有問題啊!!因為原廠的公司海報就是這樣寫,他只是把印有文字的海報掃描後放上去,就因為海報上的文字所以他就被罰了3萬多元(一般的民眾應該也不知道哪些文字會被舉發吧,又不是專業的),雖然覺得很冤枉,也有申訴,但還是罰了,並不會因為"不知情者無罪",就不罰款,所以...若沒誠意解決,就訴諸法律吧!!我想以YAHOO這樣大的公司,一定也很注重著作權,不會讓他的商品提供廠商如此惡搞的,必要的話找YAHOO法務吧,看看能否提供協助,要求廠商負責,順便看看YAHOO這樣的大公司,是不是會注重民眾權益,還是只會官官相護!!等你好消息啦~~
這個案例在於妳想求償多少?妳要什麼?先把損害賠償搞清楚,然後再來跟對方協談比較有用。官司一場請律師最少六萬。自己打官司也可以,把狀紙寫清楚遞到法院去就可以好好打官司了,我想這種大概出庭個幾次就好。雖然妳是個人,但是被侵權的是妳,所以妳可以依妳方便選擇地方法院,不用怕對方移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我想這才是打官司的步驟。以前某光碟機爆片對方公司的公關都到我家來我一毛也不要,我只是要道歉而已跟證明這件事情是真的雖然那時候很多網友不相信爆片這件事情不過後來那間公司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