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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圖片使用...

山繆吳 wrote:
1/17 寄出存證信...(恕刪)


該不會是間登記住址與現實住址不符的公司
現在使用拖字訣吧
往上查吧
找興奇處理吧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山繆吳 wrote:
1/17 寄出存證信...(恕刪)


這...還真是蠻誇張的耶,看到這樣會不禁讓人不太敢買這公司的東西.....
連公司地址都不正確的話,若買了東西後有問題怎麼辦
廠商要拖是他家的事情
在網路上名聲臭掉,可就由不得他了
仔細想想,一家網路商店,在網路的評價是臭的
誰還敢買?

商家阿商家,最好有誠意一點
哪天大家吃飽撐著沒事,把這件事情做出懶人包
然後轉寄轉寄...要臭很快
其實看到這篇討論心裡滿多感觸的,身為一個設計人,真的忍不住要為在台灣努力的設計工作者叫屈,智慧財產權在世界各地都已經是備受重視的條款了,但在台灣卻沒有明顯的受到重視,對於這樣的事,我真的覺得當事人應該勇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讓這些不重視別人權益的傢伙受到教訓,也藉此讓此條款在台灣更受重視,讓設計人在台灣能有更受保護的工作環境!!

與台灣設計工作者 共勉之~~
目前與對方在求償部分無法達成共識...

看來是要提告了.....

我只能說...商人就是商人.....
小折姿態...無可取代...
請問如何的如法達成共識?

要不要在協調一下!!.

如果真的不行......我也支持你提告......

不過提告之後很麻煩的......煩人
不務正業的造型師....頭髮還是會剪的......ˋ(′ε‵")ˊ
山繆吳 wrote:
目前與對方在求償部分...(恕刪)


加油...支持你!!!!!
我覺得又修改原作者的圖,很明顯那個修改的人,心裡有鬼
如果是用原圖整張未修改,還可以以考慮好好談,
可是還修改...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已經協調過兩次了...

寄存證信函前談一次...

寄了以後又談一次...

最後對方就沒跟我聯絡了...

之前我也是覺得若可以協調ok...

那就省得後續麻煩...

結果雙方對實質補償的部份有落差...

所以就沒有結果...

真是OOXX...
小折姿態...無可取代...
所以結論:
要學好攝影,然後讓人盜用,再要錢錢,賺錢,再來敗配備與相機!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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