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提議』也讓店家反應一下『我遇過的澳客』好了

2007-07-13 16:55 by kolorodo

不必這樣威脅人吧?如果有貼「奧客芳名錄」就是事實,陳述事實的人是沒有毀謗罪的!
如果貴行號沒貼「奧客芳名錄」, 而DAVIDq誣賴您..那這樣的內容應該也沒有到"毀謗罪".(懂法律的跳出來一下)

__________________
kolorodo

如果你的態度是如此令人發窘

那我真不知要如何跟你說清

當你說出別人的作為是有失厚道時

是否也該請開版版主拿出證據來佐證

以資證明自己所言據實

如果只是空口說白話的瞎亂胡謅

你想說什麼都可以..不是嗎!?

難道你的邏輯是亂說話=陳述事實

如果是這樣我就無話可說了

哪位網友現下有空即可來本公司瞧瞧

看近十年來有無此東西便知是誰鬼扯蛋

小弟並無意筆戰

純粹就事論事

希望開版版主拿出誠意出來說分明還我公道



jwave wrote:
我常常見過一種客人,...(恕刪)

咩..

小的看前面都能算是認同老大說的話..

不過..個人認為就算是服務業請工讀生..也一定要付有相當的知識才對..

雖然你說的情況的確是奧客...但是商家服務人員如果有相當的對應方法..

差一點生意跑了奧客尷尬從此不見,普通的就悻悻然跑了

好點還是有可能因此獲得信賴阿..

MAIKY0755 wrote:
我是前衛眼鏡的負責人

在現今有多少證據說幾分話的社會

居然還會有人指著空氣隨口說說的以訛傳訛來中傷店家

想必DAVIDq許久未到敝店內坐坐歇息逛逛

你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寫這文章

在下著實不知您有何企圖

不過小弟在此奉勸你

在公開的論壇說這些不實指控又指名道姓的把店家名諱道出

你在法律上可能會有相關聯的刑責需負

請你在公開論壇上發言時注意自己的遣詞用字

自己不當的發言都會成為來日的鐵証

盼你好自為之)



您這是?勸告還是警告?
我還真是不懂耶?
我是針對過去的事實做陳述。

請問你真的是前衛負責人嗎?
或者您是後面頂店的,
所以有些事情不明白?

我想,每個人的發言的確會成為來日的鐵證。

有請網管保留相關的資料。
Please treat others the way you wish to be treated.

Is my job to do the home work and research for the lowest price, I stay in U.S, for years, most time I got /getting my stuff from the web, because I totally understand most of best buy, CompuUSA, Circuit City stores have overhead need to paid, rent, show room etc. that’s why I don’t want to pay those overhead from the products markup, I chosen “mail order” for most of the products.

Only have car Consider in-store purchases, I’ll check out the lowest price from the web (selling VS. Invoice pricing), and walk in store to offer the price see they can meet my budget, usually they accept my offer (not accept their offer), the price I paid might be not the lowest one, but I’m happy whit my study.

To who feel store’s try to making the extra money, how about you going to open a store and let us buy it from you!!!

Sorry for my BAD English and my name is “Hsin”

DAVIDq wrote:
2007-07-14 01:50 by DAVIDq




您這是?勸告還是警告?
我還真是不懂耶?
我是針對過去的事實做陳述。

請問你真的是前衛負責人嗎?
或者您是後面頂店的,
所以有些事情不明白?

我想,每個人的發言的確會成為來日的鐵證。

有請網管保留相關的資料。




請你證據拿出來佐證

謝謝

MAIKY0755 wrote:

請你證據拿出來佐證...(恕刪)



您如果堅持您是前衛的負責人,
堅持從沒有發生我最初發表的事,
堅持要證據。
我今天下午只好去一趟。
您業務繁忙,
不知下午有空見上一面嗎?
若真有誤會,必定當面致歉。

我要跟各位澄清一些事,
我以前曾經從事眼鏡業務,
所以對於眼鏡業稍微有些瞭解。
不過離開這行業也很久了,
十年?我也很難回想到底是十年前或者是十一年前,
我現在不能拿出十年前的相片,
但當年的眼鏡業務,甚至部分店家,
總是會有些回憶的。

您如果堅持沒有照片沒有真相,
我真的就必須說抱歉,我沒有照片。


MAIKY0755 wrote:
看近十年來有無此東西便知是誰鬼扯蛋


另外,十年,
今天沒有,並不表示昨天沒有,
這十年沒有,並不表示十一年前沒有。

我在最初的敘述就說過,
很久沒經過,
甚至我已經久到不知店家還在不在。
畢竟,那一區不是我習慣的活動範圍。

或者當中有更換經營權,
那麼對於現在的經營者的確是抱歉了,
所以,我會想要去走一趟,
真的有換經營者,道歉有何妨?
畢竟,我不是針對現在的經營者說的,
這一點,讀者在最初中發表中,
應該可以判斷得出來吧?

您真的是負責人?



小小一件事,各位網友操心,
污染版面,
實在不好意思。




jwave wrote:
我常常見過一種客人,...(恕刪)


這樣是也被歸類為奧客嗎?

買賣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消費者如果覺得店家的態度不好大可不買,如果覺得價錢太貴殺不下來也是可以換一家比較便宜的〈如果找的到的話〉,如果店家沒有什麼黑心的行為〈Ex.新品掉包二手品〉,其實也不用po上網路來討伐‧
其實我個人是覺得在這個社會裡大家好像都忘了一句話 叫做"買賣不成仁義在"
每個人都會用自私的立場來想事情
其實我記得幾年前曾經看過一本書裡面寫說日本人柔軟的拒絕法
只要是不能同意或是不能成交的 日本人就會一直說對不起 對不起來讓客人知難而退
我想可以讓大家參考一下
不過這個前提是對誠實的商家來說的 而非純心欺騙的奸商而言
shuiwuhen wrote:
如果拿著別人的價單過...(恕刪)


看到這一段,突然覺得好像在大陸。。。

買家像,買家也像。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