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以樓主這案件真的告起來,被告完全不是雅虎公司,因為雅虎只是一個平台供應商,真正盜圖的廠商樓主已經有發文說明了,所以,這整件事就不是雅虎搞出來的。
雅虎可以向法官陳述要做到完美的監督有技術上的困難,因此幾乎判定是可以免責了。
整個業務過失就變成是這家賣自行車的公司 "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真要打起官司,也不見得可以拿到多少錢。
重製 + 公開播送,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得併或易科罰金,,判六個月緩刑的話,被告繳個十幾萬罰金就了事了。
刑罰執行完畢後,民賠打起來妳還得提損害證明,其實蠻麻煩的 . . . ,賠償金要求太高搞不好還會被法官懷疑是否打算透過訴訟圖私利。
小弟認為廠商既然知錯,也發信道歉,兩造好好商量一個金額,和氣把這事了了吧。
P.S 小弟會知道這些是因為我也是網路業,我們還蠻常收到客戶貼上自己商店的商品,被人家去衛生署檢舉的政府公文,要求說明,大部分都是出示我們只是平台供應商,網頁內容是由廠商自行維護的文件就可以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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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xlot5475 wrote:
各位,Y 購上面的產...(恕刪)
罰一個幾十萬沒事,只是會多一個前科,相信沒有人願意因為一個可以和解的案子還特地去打官司吧?其實要打也是可以,這個證據確鑿,根本也不用請律師就可以搞定,民事的損害賠償有沒有應該都無所謂,刑事才是重點,就是因為在網路業才要更小心才是.....
共勉之......
方塊、廣場、SQUARE
skiseiju wrote:
嗯還是請樓主來個回應...(恕刪)
好吧
其實我這篇是來亂哈啦的
因為之前傳到youtube上的影片有問題,所以先拿下來了
我有把這一段網頁用影片的方式錄下來,想跑都跑不掉
有影片有真相
http://harmonica.cc.ccu.edu.tw/~skiseiju/yahoo.zip
打完收工!
http://QuenchWedding.com
square.chen wrote:嚴格來講,盜用圖片侵害的是著作權法,不是刑法。侵害著作權有民事責任也有刑事責任,都是規定在著作權法。
…侵權本來就是觸犯刑法,而且還不只一條...(恕刪)
…美工的行為已經觸法,但是因為他是幫公司做事情,所以要由公司負責任,公司不能推託給員工說是個人行為。這要分開情況來看。
民事責任方面,原則上僱主是負連帶責任,但概念上是員工個人先構成侵權行為,再由公司負連帶責任,並不是視為公司自己的行為。
刑事責任方面,公司或公司負責人不一定要負責。舉個例子,員工打人構成傷害罪,就一定要抓老闆去關嗎?除非是他授意(教唆)的,不然對老闆公平嗎?至於「公司」這個法人,更不可能「抓去關」。
基本上:法人是不可以坐牢的。也就是說:以公司來說,最多是罰錢,而事實上這種侵權官司,要用刑壓民,被告一定得是對方公司的負責人。而且必須是自然人。
不過就像前面有人提到,公司負責人並未教唆美工進行侵權行為,因此負責人最多是附上連帶責任,否則員工自己的行為就可以把老闆搞死,那應該很多老闆現在都已經關在監獄出不來了。
例如有銀行員工詐騙客戶的錢,但是你們有看到銀行老闆被抓去關嗎?
所以,這案件能不打就不打,而且法官是求和不求判,就算開庭了,法官也會希望你們兩造試行和解低~~
不過,若是侵權公司態度惡劣,打不打有時候就變成是一口氣,只是訴訟過程不是一周兩週,起碼是一年兩年,而且光靠自行搜證的數位資料也不足以構成證據,所以現在變成也不是鐵贏的 . . .
提醒大家,如果被侵權,決定要採取法律行動時,不要自己截圖,因為對方可以說你是假造的,而你的確也沒有辦法證明是真的假的,要用相機拍下今天的報紙跟螢幕的畫面,然後送去報案,之後提告。
這樣證據才會完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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