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twlm2 wrote:如果你的意思是,即使對方無理,為了目的,我們還是可以忍讓或姑息一下對方,退而改用其他器材。這樣的想法不是不對,但你的表達方式可能有問題。像「不該拿DSLR」這樣的用語,就帶有價值判斷的意味,容易讓人覺得是在「指責」拿DSLR的人。你先前的文章就是給人這樣的感覺。
…為什麼會說不該拿DSLR拍,應該拿小DC或手機來拍,
其實是覺得只要能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配合環境因素去改變一下使用的器材也無所謂...(恕刪)
己方有理的時候,是不是有必要妥協,也要看情形。在國外,不是自己的地盤,也許就比較「不得不低頭」。國內的話,真的不需要太客氣。很多工作人員或大樓警衛都是欺善怕惡的,往往你只要理直氣壯一下,對方也不能拿你怎樣。而且他們也只是聽命行事,不能不做勢阻止一下,遇到不聽話的,他也不見得(通常是不敢)就會採取強硬手段。很多情形是不需要委屈自己的。遇到滿臉橫肉、渾身肌肉的壯漢,或許我們不敢不讓他一下;如果是弱不禁風的老頭警衛,或便利商店的十幾歲的工讀生跑出來跟你說店外不能照相,就別理了吧!
一般百貨公司、大賣場、商店裏,我常常光明正大的把DSLR掛在脖子上,當然不時會有人跑來「提醒」我這裏不能照相,我就隨便應付二句,既不跟他們爭執,但相機也不收,還是都照得到我要的東西。或許在對方眼中是個「奧客」,其實我們只不過是行使自己正當的權利罷了,完全是對方的觀念不對。
有人比較願意妥協、退讓,不管出於何種考量,都是他個人的自由。只要不去批評或指責「不妥協的人」(也就是維護自己正當的權利的人)就好。我批評的都是那些「阻止我們正當拍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