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所在
告訴之所在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話不是你講就算
即使你講的是事實
但法律是看證據的
自己都講明沒證據了
居然蠢到去各大攝影論壇PO此擺明涉及公然誹謗跟公然侮辱的文章
不過我想是事實,所以我猜那傢伙也會因為心虛而不敢告你
又一個只想穿美美拍照輕鬆賺錢的無腦妹
想要靠這行賺錢是不是要有點基本的基礎常識?
連dslr都不會分
覺得有問題了還跟著下新竹?
整篇文章除了除了腳很痠講n遍外看不到什麼
那是重點嗎?
自己蠢還說成對方讓你卸下心防
打從頭就一堆疑點了
居然還在那邊想能不能拍出美美的照片、想看自己的照片、取景、挑景的
不懂得檢討
這種事會一再發生
這世界註定會有壞人,即使到了世界末日那天壞人一個也不會少
那不是我們能控制的
唯一能控制的就是懂得保護自己
算了寫那麼多也看不到
想必去一堆網站新註冊發文
典型的射後不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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