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是國內線一律禁止。
國外是起降不行,超過1萬公尺可以。
看到後來爭論到細部問題,其實有點像酒駕。
禁止酒駕,違反就處罰。(禁止使用電子儀器違反處罰)
但其實法條規定:要不能安全駕駛。不過因為太多撞死撞傷的,且要一一個別認定會有法律經濟學的成本問題,所以大部分一違反就移送。
但其實最高法院的看法是這樣:該酒測數值之高低,僅是證明能否安全駕駛之證據方法之一,並非絕對且唯一之證據。
所以有少數法官會要求測試實際酒駕者,縱然違反了酒精標準若測試通過,因為法條本質就是要阻止不能安全駕駛,若沒有這個問題,則仍為無罪判決。
當然媒體可能下的標題就不是這樣:酒駕無罪!恐龍法法官之類的。
若每個駕駛者都要求要個別測試,也許100個裡面會有1個通過,但測試成本經濟將不堪負荷,當然一說也會認為個人權益不能用經濟成本計算。
拿酒駕反思飛機上照相。
一般而言,為確保飛航安全,防止飛航通信受私人器材干擾而造成意外而禁止。
也許也許確實有例外使用不會影響飛安。但由誰證明?自己學識?主觀判斷我用的是安全的?每個人都這麼想,管理成本就增加了。
前陣子出國坐最後面,起飛前倒是可以看到幾個硬自拍,到處拍,到空姐微笑請關機才關掉,若每個人都來爭論其實有些東西儀器不會影響。那空姐或管理者將有完沒完。
也許真有例外,但有雅量的專業人可否也配合一下現行不成熟的國際規範,配合政策一下。不然你進關前將水倒掉幹嘛,合理嗎?還不是一句話飛安罷了。遵守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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