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笑的是很多人過去樓主的BLOG安慰她,卻以為沒有人看得出來地露出色狼閃亮的尾巴,還不是想討女生歡心,然後有機會認識約出去外拍?真的蠻噁心的。有些時候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旁觀的人看看就好,別太認真蓋大樓了。
看完樓主的文章後,為樓主所遭遇的一切感到同情,我也可以感受樓主的難過,這次算是你很幸運, 若不幸一點就會變成了社會新聞.不過...我有幾個疑問...若他對你有不雅的舉動, 為何還將PO它照的照片在上面呢?(應該是他照的吧) 你是在認同他嗎?而且看了你的網誌後, 總覺得反省的意味不大, 反而是SHOW自己比較多.若敘述一件不幸的事情還看到樓主你的照片在文章最頂端微笑著感覺就是非常的矛盾.下一次小心一點吧, 別再踏入陷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