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jlu wrote:
為什麼要道歉呢?我說...(恕刪)
您說得有理啦
您有沒有必要道歉基本上跟我沒有關係
我也只是怕我所做的發言有誤所以才會找這些資訊的
您要怎麼做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只是您下面的這句話,難道不是指控了嗎
"一支lenspen也不過兩三百塊,有必要為了那幾十塊的利潤賣假貨害人損壞幾萬的器材嗎
國維真的很可惡"
這句話我的確感覺不出是因廠商可能的資訊不足所應該有的話語
基本上在法律的觀點上這句話是指控
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規定: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不在此限。」
此為告訴乃論罪,不限於任何人皆可控告。
所以不管您要如何做
都與我無關
我只是一個路人而已
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