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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圖片使用...

水果日報--每日一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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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倒是覺得不需請到律師之類.....
投個報.出出鳥氣就好....!!

Popolar01 wrote:
興X果然在01又特派...(恕刪)

動作再快,也沒有 Google 的快,他們可能忘了 Google 的網頁快取功能,我擷了張完整的圖下來,應該賴不掉。我用的關鍵字是「buy.yahoo.com.tw gdid=771640」。
快取頁網址:http://209.85.175.104/search?q=cache:ZNCY96gnrD8J:buy.yahoo.com.tw/gdsale/gdsale.asp%3Fgdid%3D771640+buy.yahoo.com.tw+gdid%3D771640&hl=zh-TW&ct=clnk&cd=1&gl=tw
bestbrave wrote:
水果日報--每日一爆...(恕刪)


以我自己跟興奇有業務往來的情況,產品圖片多數是由供應商所提供。

所以有可能照片是該商品供應商所下載、修改...。這種可能性會比較高的。
咬一口蘋果,做個快樂的熊老闆。 熊老闆的網路格子 http://www.bearboss.com
不要閃到我呀 wrote:
動作再快,也沒有 G...(恕刪)


如果這家廠商真的有來這邊看
我覺得 廠商已經在發抖了

但如果是聰明的廠商
趕快PM跟作者道歉承認錯誤或者補救賠償

就不用影響商譽了

但廠商好像不聰明...

廠商自己來回應這篇文章 其實也是一種廣告
也可以挽回商譽 挽回消費者的心...

但似乎不是一個聰明的廠商...
感謝各位的熱情回應...
也感謝"不要閃到我呀"的擷圖...
小弟孤陋寡聞...還不知道Google 有這功能...真是太厲害了...
小折姿態...無可取代...
山繆吳 wrote:
感謝各位的熱情回應....(恕刪)

其實我有擷圖,可是檔案太大,做成分割縮檔上傳,竟然沒傳成功,有點殘念

山繆吳兄:

看到閣下的拍的照片,只覺得拍得很美,很有質感,佩服。

版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回文是寄存證信函、回告、求償、找律師等等,其論點不外乎是 y站 夠大、有錢、我們飽受大公司的壓迫,覺得雅虎太過分了,動不動就收手續費之類......等等。反正有道理就要把它打倒。

有證據,主張自己的權益,也沒有什麽不對,而事實看來,做錯事的碓是y站或興x,但不管這是個人行為,或是公司主張。我們真的非得寄存證信函、求償、找律師不可嗎?

理直氣壯,誰都會,沒什麼要學的﹔但理直氣和,才是人生應該要追求的境界。

我不是你,但這事發生在我身上的話,我想我會用心看看他們修改過的作品,我也會寄一封信給他們,放輕語氣/以原作者的角度分享一下觀後感,歡迎他們 "借用" 到自己的作品,再附上一些並未發表的同類照片,看看他們有沒有其它可用得到地方。

去告穩贏又如何、一次的勝利,只會讓我們的的心變得更冷漠,氣變粗,處事變得更對立了。但如我們能用寬大的心,用包容,用分享去面對人生每一件事情,那會是一生的受益,而且受益的並不限於自己。

只要口出惡言便可樹立敵人,但交好朋友卻非得用真心不可。少一個敵人、便是多一個朋友。相信山兄能絕對能領悟此中道理。

從年青一路走來也在網路上 "借用" 了不少東西,當然現在是能正版的便盡量用正版,但自問真的沒有資格去告別人。

請別誤會我是y站或興x,只是路人電信局,共勉之。

telecom




山繆吳兄:

看到閣下的拍的照片,只覺得拍得很美,很有質感,佩服。

版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回文是寄存證信函、回告、求償、找律師等等,其論點不外乎是 y站 夠大、有錢、我們飽受大公司的壓迫,覺得雅虎太過分了,動不動就收手續費之類......等等。反正有道理就要把它打倒。

有證據,主張自己的權益,也沒有什麽不對,而事實看來,做錯事的碓是y站或興x,但不管這是個人行為,或是公司主張。我們真的非得寄存證信函、求償、找律師不可嗎?

理直氣壯,誰都會,沒什麼要學的﹔但理直氣和,才是人生應該要追求的境界。

我不是你,但這事發生在我身上的話,我想我會用心看看他們修改過的作品,我也會寄一封信給他們,放輕語氣/以原作者的角度分享一下觀後感,歡迎他們 "借用" 到自己的作品,再附上一些並未發表的同類照片,看看他們有沒有其它可用得到地方。

去告穩贏又如何、一次的勝利,只會讓我們的的心變得更冷漠,氣變粗,處事變得更對立了。但如我們能用寬大的心,用包容,用分享去面對人生每一件事情,那會是一生的受益,而且受益的並不限於自己。

只要口出惡言便可樹立敵人,但交好朋友卻非得用真心不可。少一個敵人、便是多一個朋友。相信山兄能絕對能領悟此中道理。

從年青一路走來也在網路上 "借用" 了不少東西,當然現在是能正版的便盡量用正版,但自問真的沒有資格去告別人。

請別誤會我是y站或興x,只是路人電信局,共勉之。

telecom


不要閃到我呀 wrote:
動作再快,也沒有 Google 的快


所以用無名、Flickr 的趕快移到 Google 大神的 Blogger 與 Picasa Web相簿吧!
那邊的使用條款合理多了,又有 Google 大神加持,哈哈哈!
歡迎來我的 Blog: http://www.masaru-vision.net
愛水的老王 wrote:
圖庫的圖,除非購買的...(恕刪)


圖庫.....你買過嗎?

就是有非常多人甘心拍照來賣給別人做商業用途啊!
不然幹嘛拿出來賣?

請先搞清楚買賣圖庫的用意好嗎?
如果只能拿來個人使用,誰要買圖庫??
誰會買圖庫來自己在家欣賞??


一張cd 圖庫也不會只賣給一個人!!
我買過幾張國外的圖庫 cd
1張cd 100張圖大約 18,000
全世界同時在賣,誰知道賺了少??
幾百萬,幾千萬都有可能! 豈止5萬?

一張照片價值多少,端看攝影者要賣多少,但也要有人肯買你的帳吧!

購物中心盜用別人的圖 ,固然有錯
但是攝影者也別見獵心喜~

這算是侵權吧
那業者侵了你什麼權? 害你損失了什麼?
你是攝影的藝術家嗎?
你是靠拍照片賺錢的嗎?
這些因素法官都會按比例來判的吧!
搞不好還得請出攝影專家來評判樓主的照片價值
來決定業者該賠償多少錢
搞不好眾多攝影專家評定該照片只值2000 那不就糗大


我覺得購物中心是需要賠償原著
並為著作權付出代價
但我不覺得樓主這張照片能得到多高價的賠償~
先別說什麼賠幾萬來幾萬去的~~~~有點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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