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炊煙 wrote:
所以其實DSLR還是有好處的..裝個看起來很大隻的鏡頭,然後在那邊晃阿晃.對準要驅離的路人..就可以讓他們離開^^
可萬一不小心對到古惑仔或者是大哥級之類的,那不就腫大條了

sambad wrote:關於拍人的部分,完全贊同您的看法。
因此我即便在可拍照的餐廳裡拍照, 也會儘量不要拍到人.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自由與權利. …… 至於店家, 有的不希望門口被拍, 也應給予尊重. 畢竟佈置店面也是人家的心血, 他們擔心被拍的話, 還是不拍較好. 東西不是說擺出來給大家看就代表它可以被拍, 只要有人在意, 就不要給他人添困擾. ...(恕刪)拍店面,我就有不同意見了。引用一下您的話,同樣道理,也可以說:
brexchen wrote:這樣的講法完全是本末倒置。不能拍的地方就是不能拍;可以拍的地方,被發現又如何?要拍就不要怕被發現!有什麼差別?可以拍的地方,根本就不該禁止,攝影者又有什麼問題?
為啥到哪拍照都會被禁止,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是攝影者自己的問題.
被人叫不能拍, 就代表拿著DSLR的你已經被發現了...(恕刪)
1. 不如先把相機調到 A 或 P mode. 看好角度, 拿出相機就照, 然後馬上收起來. 這樣大大減少被發現的時間.如果拍照被發現會讓人不舒服,難道就要趁人沒發現而拍?這豈不是「偷拍」的行徑?這才是更不尊重別人。我覺得應該光明正大的拿起來拍,假如會拍到別人(例如在風景區人多時很難不拍到),也好讓別人有機會閃開或表示意見,而不是趁人沒注意而偷拍。當然,有些情形先詢問一下當事人會更適當,但拍還是要光明正大地拍才對。
2. 有人在望你的話, 先將相機轉往別的方向, 隨便照照. 等到那人沒留意了, 再馬上轉頭去拍. 重點是要有耐心, 等到沒人在注意你的時候再拍. 抓住決定性的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