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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室內公共場所被別人要求不得開閃光燈該怎處理呢?

那就把閃光燈關掉就好了阿?
不然用腳架...
還是說不知道該怎麼把閃光燈關掉?
spacecg wrote:
反正決定怎麼做是大家的自由不是嗎?...(恕刪)

這句話真是經典
反映了近年來台灣公民教育與社會開放的成功
只要人人有此心
台灣將來一定會成為世界上自由度最高的國家
spacecg wrote:
老實說,會先看場合,如果只是客人抱怨,會先看同行有幾個人,人多就照閃,

反正又不是對他照,不然他想怎樣......


......

尊重他人!!!
我在餐廳用餐時沒拍過照
但是看到別人開閃光燈拍照我也覺得那沒什麼
更何況閃光燈又不是對著你打
一般用的也大都是小傻瓜的小閃光
拍個幾張照片真的會閃得讓一旁的人眼睛不適嗎?
人家也只是想留個紀念而已

我還是覺得店家都允許人家用了
如果我還去限制人家不能用
就變成是我在耍流氓了

當然如果店家不允許用
例如在動物園夜行館開閃光燈或是在電影院抽煙打手機
這都是店家規定不允許的
我當然會上前制止
(是的,不是只會罵在心裡)
因為我覺得看到這種惡行不制止的人也是助長惡行的幫凶~
Sisizy wrote:
我在餐廳用餐時沒拍過...(恕刪)


如果正巧是坐在被照者的後面正對著這相機的人呢?
有些是情不是只以合不合法,可不可以去判斷.
也要去想想別人的感受啊.
k10D+SIGMA 18-50/2.8+50mm/2+TAMRON 28-300 http://www.zooomr.com/photos/color77
那就開super閃光燈,多閃個幾次,閃到有人衝過來打你時,你就知道怎麼辦了~


我是來亂的...


color77 wrote:
如果正巧是坐在被照者的後面正對著這相機的人呢?
有些是情不是只以合不合法,可不可以去判斷.
也要去想想別人的感受啊.


就像我先前說過的
你要別人想想你的感受
別人也會要你想想他的感受
例如你堅持一定不要被任何閃光燈閃到
對方認為一定要將這一刻好好留下來當紀念
雙方都很堅持時,當然只能由規定來判斷
規定是可以用,如果你還不讓人家用,
我不覺得你是合理的一方~
Sisizy wrote:
就像我先前說過的你要...(恕刪)


基本上

只要向店家反應後
馬上就會變成規定了
店家的規定,只是保護它們的權利和它們認知中其他消費者的權利
不見得合理……開瓶費就是一例

畢竟,店家不見得懂相機
有一說……
閃燈對小孩子的眼睛不好(還有反派意見就是)
店家不見得知道
況且,讓人拍照,也不見得讓人用閃燈
如果帶了小孩去,有人用閃燈閃啊閃
就算店家說可以用,你還會讓別人用嗎?
跟店家反應得不到處理
那小弟也只好走人


以小弟來說,右眼散光加弱視(矯正視力0.1)
小DC的閃燈都會暫時失去視力(變成一片霧茫茫的)
你說會不會有影響?

基本上 餐廳准你拍照 就是准你拍照
當然也包過閃燈~
所以各位網友不要再自己胡亂擴張解釋
人家不准閃光 餐廳會說!!!

當你開始開心拍照+閃光
有人因為你的閃光感到不舒服
那為了禮貌 就關掉八
和和氣氣的 大家吃個好飯

說真的 餐廳準你拍照
但是你一直向我這裡拍
又一直聽到快門聲
我覺得很吵很不舒服
又不想當你們的背景
要你不要再拍照
那你是不是也這麼有"心"的把相機照片刪掉+關機?

我認同網友說的:真的敲敲鍵盤比較容易
開車隨便也是一路甩尾~~~
\( ̄︶ ̄)>...
浮 雲 wrote:
報告...我反對.....(恕刪)


因為我發現在討論的大多是玩DSLR的前輩.....說真的...比起大多數持消費機的人多些水準...
當然不是說持消費機就沒水準..畢竟水準不高的人通常都會買消費機啦


這讓在下很不能接受,sorry
不管是買DC還是DSLRr都不能當成有沒有水準的標準吧
難道窮買不起DSLRr就註定要被當成就是比拿DSLR沒水準嗎

並非對號入座,
只是拿DC和DSLR並不能區別這個人有沒有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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