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參加攝影比賽常看到的規則之1~請問有人知道嗎


常看到攝影比賽規則有下列1條: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致酬。



這條規則有沒其效力?有無跟著作權法抵觸?

例如:
參加某單位舉辦攝影比賽,第1名5萬、第2名1萬、第3名5千、佳作1千.....

小弟覺得自己"嘔心瀝血""忍辱負重"拍攝1張圖去參加,
最後結果出來,不小心得了佳作
可是我不願意去領獎(因為前3名從缺、虧本、前3名沒有比較高桿、或等等其它不為人知原因....)
不願把原始檔案給主辦單位
這樣會有產生問題嗎?
日後如果主辦單位使用當初參選的圖,是否有違法?

有誰能提供疑惑呢?
2009-02-19 20: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攝影比賽 規則
longhairmen wrote:
常看到攝影比賽規則有...(恕刪)

我沒比過,所以也不太清楚^^
這個是舉辦單位定的規則,看起來是要保護舉辦單位避免之後跟拍攝者的糾紛。
我覺得這就很像合約一樣,要嘛你就參加,不要就拉倒。
若你對自己的作品很肯定,那就找有口碑的單位去參加,減少著作權的糾紛發生。
longhairmen wrote:
常看到攝影比賽規則有...(恕刪)


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這條不是寫的很明顯嗎?

要參加比賽就要先同意這些條文才能參加

所以~

就算你交原始檔案,還是同樣結果

只是也領不到獎品,作品又要被拿去用

看開點吧,得獎當成經驗吧!
我的意思是
當初送審檔案只是小檔,而原始檔還沒給主辦單位
只是對比賽結果不滿意
所以我不送原始檔,也不去領獎,這樣主辦單位能對我主張什麼權利?
還有日後如果主辦單位使用當初參選的圖,是否有違法?

ps.只是對此規定有疑問?沒有看不看開的問題,因為小弟的實力沒達到得名次地步。
只是以獎金獵人的角度去思考,比賽就是為賺錢,如果沒有達到損益平衡的話就棄權,
或是對主辦單位評出的結果有意見,那我可以不選擇不交付原檔表示抗議




longhairmen wrote:
我的意思是
當初送審檔案只是小檔,而原始檔還沒給主辦單位
只是對比賽結果不滿意
所以我不送原始檔,也不去領獎,這樣主辦單位能對我主張什麼權利?
還有日後如果主辦單位使用當初參選的圖,是否有違法?


一般來說你交了檔案過去
管你大檔小檔,不都是同一張照片?
既然你交去比賽,就等於同意條文
得了名主辦單位便有權使用
還有什麼交不交原始檔的問題?
他直接拿你交的檔案去用就好了....

現在的攝影比賽都有詳細規定數為檔案的規格門檻
基本大概都要6MP以上
這種大小可以用在很多地方了...
我是Hiroyuki

hiroyuki2243 wrote:



一般來說你交了...(恕刪)


小弟我猜版大的意思應該是說RAW檔吧?

我記的曾經看過板上某位大大的文上大致是這麼說的,

"如果沒有公開散佈,RAW檔只有原相機直出的人才會有,如遇到盜圖等版權問題可以以此作證"

(抱歉忘記是哪位大大說的話,拿出來引用一下)

至於規則什麼的抱歉小弟我拍的照片大概要再過個5.6年才有資格拿出來給大家看,所以不清楚。
這個比賽單位前三名都給他重缺掉...然後用一千元去"買斷"所有佳作照片的著作權與使用權,還真是好賺...

看來要參加比賽,還真要小心自己的權益 > <
longhairmen wrote: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致酬。...(恕刪)
從「法」的角度看,這個條文屬於契約的一部分,主辦單位是有償取得著作財產權,大致上合法且有效。其實有「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擁有」這句就夠了,後面是多餘的(著作權人本來就享有一切這些權利),是給不懂的人看的。

從「理」的角度,就不一定了。如果獎金夠高,幾萬元買斷一張照片的著作權,還算合理;但小獎如果獎金很低,就不見得公道了。

請注意:「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意指原作者本人已不有著作財產權了,作者本人除了姓名表示權外,對照片的權利與一般路人無異。
longhairmen wrote:
…所以我不送原始檔,也不去領獎,這樣主辦單位能對我主張什麼權利?
還有日後如果主辦單位使用當初參選的圖,是否有違法?...(恕刪)
你既然得獎,依比賽規定(也就是契約),著作財產權就歸主辦單位。你領不領獎沒有影響。假設你去餐廳點了餐又不吃,帳還是要付的。

不交原始檔,在「法律上」也不影響主辦單位取得著作權,只是在「事實上」主辦單位無法充分使用而已。有點像你買了一塊土地,產權已過戶,但土地位於地震災區,交通斷絕,以致於事實上無法前往使用,但不會影響法律上的權利。

主辦單位使用當初參選的得獎照片,當然不違法。
longhairmen wrote:
常看到攝影比賽規則有...(恕刪)


著作權不等於智慧財產權。
入選之作品,通常都會集合出書,如果不先把著作權拿到,主辦單位怎麼辦?
參賽就必須同意,通常要簽署同意書,只要有同意書,主辦單位就沒有侵權的問題。
我用600D寫日記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