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20星期六...
帶著愉快的心情到北海岸出遊~
四個人一路上玩的很開心~
大約下午三點多到了"石門洞"~
車停在旁邊的一個空地小停車場...旁邊貼著一次五十...
我們抱著愉快心情去石門洞 拍照遊玩~
過了三十分鐘後回來停車場~
突然來了個人跟我們收了五十元~(空地這爛也要收50!心裡真"乾")
給完錢...走到車旁邊...傻眼.....後座左邊車窗破了........
我和另一位朋友的包包都不見了...
沒錯.....我的580ex也在裡面!!!
頓時腦袋一片空白... 心情從天上down到谷底...
皮包 證件 錢 手機 一張2g記憶卡 還有我的580ex也消失了...
我們包包還塞在椅子底下 結果還是慘糟毒手...
買了不到一年的580ex 就和我分離了 連再見都來不及說...
切身之痛 大家要多注意 車上別放包包貴重東西 哪怕只是一下下
車窗也盡量能貼黑一點的隔熱紙 外面比較難看進去
這下又要花錢了 還要請一天假辦證件
最後結語是.... 只好去拜580ex ii了..... 又要破費了..... 慘兮兮...
mandy063 wrote:
先向您遺失的物品致哀...(恕刪)
回二樓的問題~~
或許偷的人並不是減刑出來的
或許真該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機會
但以現在的法律... 偷竊..等犯罪只會更猖獗
有些慣竊進警察局已經像進自己家一樣了
除非警察事先埋伏...或是剛好攝影機拍到..等
但他們也只會承認抓到這次而已
交保又繼續在外面開始了 能反省的有多少
偷了很多次... 能當場被抓到的又能幾次
的確東西收好是基本常識
都怪我東西沒收好 引誘犯罪
真是抱歉 好險警察沒抓我
聖人的確也會做錯事~
初犯知錯能改的確是聖人 我們都很高興~
那累犯呢... 還是聖人嗎?? 還要一再給機會...
犯錯逞罰理所當然 但受害者能討回公道的又能有幾個
總之現今 社會 法律 就是這樣
當然也希望小偷改過向善
我以後也會 注意不要引誘犯罪
免得害小偷忍不住偷東西 真是抱歉
只是提醒大家多注意點而已
我沒有惡意 也無能為力
Thank you~~
~熱血行進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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