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目前是打算出版一本標題為"Skyscrapers"兒童用的教育書籍,約印製 50000本左右!
其中會介紹到Taipei 101的文章,使用照片的部份會用到我的攝影作品,我不知道能不能提供給設計書的人使用?

有沒有朋友可以為我做這方面的解答?十分感謝大家的幫忙!!

不知道有沒有po錯版

irvine_tsai wrote:
參考一下這篇吧 「高貴」的台北一○一?
依據著作權法第五八條規定:「於街道、公園、建築物之外壁或其他向公眾開放之戶外場所長期展示之美術著作或建築著作,除下列情形外,得以任何方法利用之︰ 一、以建築方式重製建築物。二、以雕塑方式重製雕塑物。三、為於本條規定之場所長期展示目的所為之重製。四、專門以販賣美術著作重製物為目的所為之重製。」所以將台北一○一拍攝入鏡,作為海報、廣告背景,仍屬於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範圍,不構成著作權的侵害。
你的尷尬問題要保險點的作法是取得 101 的書面授權~
yh_lee wrote:
目前有一位國外的一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