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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對不起, 這裡禁止拍照喔~

話說從我會拍照以來, 就一直對一些行為感到很不解:

狀況: 哇~ 這家店的樣子好特別阿, 拍一張留念好了...
通常這時店員就會飛快的到你旁邊說, 對不起, 這裡禁止拍照喔~
然後把你用力的趕走....

明明就只是拍個照而已, 為啥不行!!
這時通常會有的反應:

反應1: 算了, 人家說不行我們也別為難人家了...
反應2: 當場跟她吵, 然後大家心情都不好...
反應3: 假裝走掉, 再回來偷偷拍...
.
.
.
諸如此類...

本來我也是屬於反應1的人, 但是看到誠品招牌不能拍??之後,
就實在忍不住有一股火從下面燒起來, 於是上網找了相關資料來看,
在此將我看到的結果報給大家知:

Q: 像對於拍誠品書局的招牌, 然後放到網路上讓大家看, 這種行為會不會違反著作權?
A:
根據著作權法第58條:

於街道、公園、建築物之外壁或其他向公眾開放之戶外場所長期展示之美術著作或建築著作,除下列情形外,得以任何方法利用之︰
一、以建築方式重製建築物。
二、以雕塑方式重製雕塑物。
三、為於本條規定之場所長期展示目的所為之重製。
(就是說你重製之後, 在街道、公園、建築物之外壁或其他向公眾開放之戶外場所進行長期展覽, 就不行,這是我看的結果,有錯請指正)
四、專門以販賣美術著作重製物為目的所為之重製。


同時著作權法第65條有提到著作利用的判斷標準: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由以上推得, 我們這些拿相機的,
只要我們所拍的這些建築物或雕塑物的照片(非人像)並沒有營利的行為(主張合理的使用),
同時這些建築物或雕塑物位於街道、公園、建築物之外壁或其他向公眾開放之戶外場所進行長期展示, 那我們就可以安心的拍...

以上言論若有錯誤, 請各位網友指正, 小弟虛心受教, 但請心平氣和討論, 別為難版大

另外附上有用連結兩個: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

提供著作權法, 懶的全部看完的話,
一般民眾只需要注意第44條到第66條的著作權使用限制, 這樣至少可以了解著作權的使用限制
,不用再被唬的一愣一愣的。

經濟部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專區

我提供的聯結是"智慧財產權法規專區", 因為這對我們這些拍照的最有用。
裡面有固定的律師會回答訪客的問題, 包括之前當紅的101大樓能否拍照, 看棒球能否帶DSLR...
這些問題都有人問, 建議大家都看看, 有問題的話也可以發問, 大部分都會有律師回答。
其他還有各類的法律諮詢服務, 都非常有用,大家可以去看看...

以上狀況僅適用於台灣地區, 非常感謝收看....
2006-07-27 1:04 發佈
雞排要辣嗎0046 wrote:
話說從我會拍照以來,...(恕刪)


誠品不能拍就算了
上次我連拍新光三越的柱子也被警衛趕...

不過事後想想
或許是前陣子SOGO太紅
百貨公司怕有狗仔隨便亂拍吧!...
我這樣算是幫警衛找台階下嗎?
上次拍到5樓才發現不能拍照= =




這個獅子 上次趁警衛沒注意 給他騎上去拍= =
但是是用120傳統像機拍的 就沒把圖掃到電腦


應該只是怕影響生意吧
不侵犯著作權 但是侵犯隱私權呀

將心比心 今天有不認識的人拿著相機對你拍
難道你沒有權力跟他說 對不起 禁止拍照嗎

再者 對於允許任意拍照的店家
我想裡面的顧客也都會有不受尊重的感覺吧
這樣子對裡面的顧客也不公平

請別說您只是要拍招牌或門口 因為此例一開 往下的延伸行為就很難規範了
看到鏡頭對著門口 顧客就可能有不舒服的感覺了
我覺得還好吧 !!! 人家都說了不能拍...只好尊重人家囉 !!!
去國外旅遊也是這樣 ><~ 一堆有名的地方往往都不太給人拍的 !!! (尤其是室內 !!!)
我覺得人家都是用說的,也不是強硬的把你的照片刪光光...
配合就好了 !!!
我在大陸有次要找人家門口還被警衛擋,還被要求刪檔...
從此之後就不帶相機來了
我也存在這個疑惑很久了,但是我上次去日本,怎麼拍都沒事唷

最後我歸納店家不給拍的原因應該跟著作權沒直接關係

1.別人的店都不給拍,所以我的店也不想給拍
2.怕人家拍價錢...以前量販店競爭的手法
3.怕別人copy她的創意

我只能說...不給拍照的店,我不會想在裡面買東西,那種被惡劣口氣制止的不爽情緒,真糟糕
部落格:http://album.blog.yam.com/kevinkao
尊重對方
那是別人的營業場所 不是公共場所
如果有人三不五時就拍你家門口
你久了也會想趕人吧
真的很想拍也別拿單眼拍 侵略感太強了
哈哈 看對方口氣吧? 我的想法!
如果對方好好說~ 我會就閃人 (雖然心裡會不爽 哈 ~ 會想「有啥了不起」)
不過說真的 國外 還沒地方太小氣就是了~ 去玩 幾乎怎麼拍都行
除非門口就說「不能拍照」
台灣倒是比較小氣 ~ 感覺不能拍照的地方很多!

我上次去 101 的紅花吃飯 拿著 相機猛拍
他們一個人走來 「你也要做功課啊 每道菜都拍」
我說「沒辦法 不會每天來吃咩」 結果對方也沒說什麼
不好意思造成大家的誤會了,
但是我這邊針對的情形是街道、公園、建築物之外壁或其他戶外場所,
並不是針對拍人、或是衝到店內拍...
我只單單在針戶外場所的情形來說而已,
當然尊重別人是一定要的, 我也是覺得拍照時如果被拍的人不高興的話,
拍出來的照片也會頓時失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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