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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G Samsung series 7 特價999 USD

atein wrote:
貼文討論測試,不管數...(恕刪)


賣方不負責,更換無門,各位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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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讓人啼笑皆非
1. 買家在第一部欲退換貨時,所要求代轉的信件中含有情緒性的字眼及不實的描述,在被我們糾正後才改口說打錯了(有e-mail信件為證),我們不願意再淌渾水
2. 您退貨的第一部機器經鑑定屬完全正常 還要求換機
第一家配合供應商同意給我們一個面子 不代表第二家供應商也會同意不合理的退換貨
3. 更換第一部機器時 買家再三保證第二部全新機更換後 如有買家個人認定之瑕疵 賣方不需負責 也不再退貨(有Email證明) 買家卻又單方面毀約 在買家提出交由法院裁定後 又一再以信件騷擾
4. 買家收到第一部機器的全額退款後 說如不出貨第二部就會給予負評 匯款及通聯記錄都可證明 何來再給我們一次機會之說(您忘了總共寫了多少封電郵及多少通電話了嗎?)
5. 買家說我們提供的為整新品之不實發言我們皆已存證,我們已備妥invoice,隨時可在法庭上佐證機器為全新品,希望您也有一套說詞來說明為何再三在公開論壇汙衊我們 及不間斷的電話 信件騷擾
5. 買家一再提及的螢幕偏黃及觸控失效 皆為單方面的主觀認知 所退回的第一部機器經原廠認定為完好品 說詞反覆,讓我們不願再與其deal,到時會建請法官先將機器還原至原廠預設狀態,再來進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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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說不能替客戶開機(有否先開機,誰人知道真偽?亦或賣方早已知道有偏黃,只是不告知罷了,再者本人已授權要求賣方先開機目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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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多次說明不會開啟其他人的機器(不知真偽?有沒有被開機會分辨不出來,只能說我們不會做這種事)
竟還要求我們不要出貨給別人,讓您可以再次換貨(第三部),我們在電話中斷然拒絕您,忘了嗎?
是您在電話中多次說這次的運氣不會這麼不好 且我們也多次要求您自行從二部新機裡任選一部
這些都是有紀錄可以佐證的 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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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亦依法在七天內,通知賣方該瑕疵品之狀況,要求賣方配合解決或換機,但賣方不配合,皆有通訊之郵件書信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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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退回的第1部機器鍵盤上有注音貼紙的殘膠及刮痕 我們是本著和氣生財才同意更換
買家一再以單方面認定瑕疵要求退貨 且一再更改要求退換貨之原因 在要求退貨的同時竟還不斷以各種方式測試機器(有沒有測試,交由法庭裁定,讓證據說話吧)
並在我們的賣場來宣傳買家想高價出售的stand case (告訴大家Dock不實用)
買家早在購買機器時就在露天開了stand case的賣場 中間多次來電要求我們幫買家大量進貨stand case被我們婉拒 之後在我們的賣場廣告自己的賣場 卻說是要幫我們提高人氣
更換第一部機器時 買家再三保證第二部全新機更換後 如有買家個人認定之瑕疵 賣方不需負責 也不再退貨(有Email證明) 買家卻又單方面毀約 在買家提出交由法院裁定後 又一再以信件騷擾
出示信件,剛好,讓法官裁決有些您的用字算不算威脅 騷擾

還有 買家不停的電話 信件騷擾(含跨年以及除夕夜...)所造成的精神損失
我們覺得已經超過金錢所能衡量
本人感到相當怪異,本人一開始先至本區抱怨購買之商品瑕疵,且本人從未指出何家賣方,因此一般人是無人知道的。連同拍賣之商場名稱皆未公告出來。再者拍賣之商店現今3-4家在銷售本機種機器,請問本人所謂賣方為哪家賣方呢?! 不知為何有其他自稱賣方的人,自行指出本人在指稱他個人?! 但本人不認識自行發表言論之人,若自稱賣方之人,一但自行認為是自己是賣方,若您要冒充賣方,那您可能涉及了刑事罪嫌。

切記,本區討論,是為本人先行提出抱怨及購買心得,皆無公示何家賣方,請各位自行判斷何者,至於判斷何人,本人一律不負責任‧

如果自認為是賣方者,請您公開自己的店名及姓名,以示真偽,如示為該賣方者,本人將不針對您回應。
如果您自行公開自稱為賣方,由於您參與討論了,可能讓別人聯想到是哪家店,皆因您個人自行參與自曝身份。
但本人自始自終未明確指出是經由哪店之店名購買該機器。敬請自重。

如果您自稱是賣方,若在本人討論且抱怨後以不回應或不加入討論,我想無人知道為何者。
因在台灣的拍賣網站上,已知有數家店在銷售該機種機器。



至於本人,將從特種購買之郵購中的消保法第19條款,要求強制退款,依法不需要任何理由,並由賣方支付運費及前後衍生的相關車馬費用,亦或依法要求一倍至三倍賠償金,作為本人之損失賠償。
atein wrote:
本人感到相當怪異,本...(恕刪)


感到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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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否認一再對我們提出不實指控(提供整新機)之公然侮辱嗎?去翻翻您在在mobile 01的發言吧!不過不勞駕您再次更改了,所有您的發言皆已screen print存檔
別忘了,在此討論串的同時轉寄給我們其他網友的信件,以及在此討論串的對答 讓法官決定這算不算是公然侮辱及毀謗..
再加上您在我們的賣場評價的不實回覆(我們皆有證據佐證您的回覆之真實性),Yahoo拍賣也算公開的網站吧!交給法官決定是否成案吧!
至於您那些為數不少的電郵以及通聯,內容有無涉及威脅 恐嚇 也一併交由法官裁決吧!
竟然在跨年夜及除夕夜及新年期間還來信 來電騷擾
再次告訴您,您個人的騷擾所造成的精神傷害 難以以金錢論價
請問各位網友有任何良方 可以阻止買家不停的騷擾
截至今日為止 此位買家仍不停的來信騷擾
另外一提 微軟對此機型的特賣僅維持三天 已於數日前結束
促銷不只三天唷, 大概有10天~
因為我從1/21號買一台, 後來拿到200元coupon於1/30再用coupon買一台~

不過...是真的在前幾天結束了~
Wei-Trend wrote:
請問各位網友有任何良...(恕刪)


換你主動提告....雙方都覺得自己是對的, 那就交給第三方判定吧
我還蠻想看到後續結果的, 可以讓我的法學作業多點案例....
Wei-Trend wrote:
感到怪異.........(恕刪)


Wei-Trend兄,

請看下一個聯結(另一位網友在去年碰上atein的經歷):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42&t=2477822&m=f&r=7&last=32515979

結果atein被Mobile01停止參與市集服務。
.
.
Wei-Trend wrote:
請問各位網友有任何良...(恕刪)

聽您單方面的描述
這簡直造成精神與財務(搞這個浪費時間)的損失

不過就只是出來討生活的 遇到這種人
影響到別人 這樣其他跟您買的客人的權益不就受到損失

雖然我不知道你指的是誰
告吧 加好幾倍討回來
爭取權益也不能太扯

我真的覺得你在搞下去會精神崩潰
一樣麻煩不如去拿點錢回來
到時去看精神科還要自己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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