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點便宜10%是合理的嗎?

在市集賣了一台筆電,雙方約好現金交易,原以為一切順利,沒想到不到兩小時買家call我螢幕右下方有一個壞點,他拍照給我我看還真的是有一顆,必須要在全紅背景才看得到,他說他還是可以留下但希望我便宜它10%,我賣他15000所以是1500,這開價合理嗎?沒遇過這種事,想了解一下行情是多少。
2013-01-14 3: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壞點 10
現金面交就沒有網購七天鑑賞期的問題
如果交易前的說明沒保證過螢幕無壞點
面交現場已經驗機過,銀貨兩訖
我想事後發現的壞點應該不構成任何取消交易或部分退款的理由
更何況一個右下角的壞點連原廠都不認為是瑕疵
就算是全新機原廠也沒保證無壞點,或是因為有一個壞點要便宜賣

我覺得不退是合理合法的(除非有其他瑕疵或故障)
如果你自己覺得跟他吵太麻煩或是你有保證過無壞點,那補償一些當然也可以
我的話,會直接全額退費給他,自己收回來重新賣。

老實說,如果是二手品,其實不能期待跟全新有一樣的品質,
或多或少的小瑕疵真的很難避免。

收回新重新賣的話,我會把我知道的機況盡可能詳述,
比如說壞點問題,其實這種問題每個人接受程度不同,
就留給有興趣的買去自己去評估。

便宜10%我是無法接受的,1500都有機會去淘寶買個新的LCD來換了,
特別是壞點,不是在中央的部分,我寧願收回來,降點價重新再開賣,
甚至有可能不用降價都有機會賣出。

但是如果你怕麻煩,想花錢了事,不想再處理出售事宜,
那麼就只好降價給對方了。

其實更簡單的一個處理原則是,降價彼此要有共識,
如果沒共識,那麼取消交易,真的是最好的方式。



凱恩西斯 wrote:
我的話,會直接全額退...(恕刪)


我也是這麼想,不能讓對方予取予求,馬上連絡對方把東西退回。
基本上

賣筆電或PC,我一定要求當場面交&試機
交易完成、雙方離開,一切概與我(賣方)無關
若郵寄
物件寄出後,物權立即轉移,也是概與我無關
當然
這必須事先與對方說清楚講明白,才不會有爭議





We are the Borg ... Resistance is Futile ...

Locutus wrote:
基本上賣筆電或PC,...(恕刪)


如果是郵寄,因買方沒看到東西還是比較容易有爭議。
那只要有10個點不就免費了
交易本來就已經完成了
交機前雙方應確認有沒有問題
要這樣的話不如收回重賣
一樣的價錢說有壞點還是有人可以接受的
收回+1...

買家開始在鑽縫了,

繼續談只是雙方不會愉快而已
如果原廠有保沒有亮點的話
在保內他可以自己送修
如果沒有保且是買2手的
怎麼可能矮2手的保固比原廠新機更好
那客戶跟本是來亂的
跟本不用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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