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集賣了一台筆電,雙方約好現金交易,原以為一切順利,沒想到不到兩小時買家call我螢幕右下方有一個壞點,他拍照給我我看還真的是有一顆,必須要在全紅背景才看得到,他說他還是可以留下但希望我便宜它10%,我賣他15000所以是1500,這開價合理嗎?沒遇過這種事,想了解一下行情是多少。
現金面交就沒有網購七天鑑賞期的問題如果交易前的說明沒保證過螢幕無壞點面交現場已經驗機過,銀貨兩訖我想事後發現的壞點應該不構成任何取消交易或部分退款的理由更何況一個右下角的壞點連原廠都不認為是瑕疵就算是全新機原廠也沒保證無壞點,或是因為有一個壞點要便宜賣我覺得不退是合理合法的(除非有其他瑕疵或故障)如果你自己覺得跟他吵太麻煩或是你有保證過無壞點,那補償一些當然也可以
我的話,會直接全額退費給他,自己收回來重新賣。老實說,如果是二手品,其實不能期待跟全新有一樣的品質,或多或少的小瑕疵真的很難避免。收回新重新賣的話,我會把我知道的機況盡可能詳述,比如說壞點問題,其實這種問題每個人接受程度不同,就留給有興趣的買去自己去評估。便宜10%我是無法接受的,1500都有機會去淘寶買個新的LCD來換了,特別是壞點,不是在中央的部分,我寧願收回來,降點價重新再開賣,甚至有可能不用降價都有機會賣出。但是如果你怕麻煩,想花錢了事,不想再處理出售事宜,那麼就只好降價給對方了。其實更簡單的一個處理原則是,降價彼此要有共識,如果沒共識,那麼取消交易,真的是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