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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沒想到引起那麼大的紛爭 決定取消這篇文章 謝謝大家聽我抱怨

記存證信函,要求道歉恢復原狀以及精神損失賠償.
若不道歉或置之不理
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把事情搞大.
如果想再搞大一點,就把料給八卦周刊吧,他們很樂意把事情鬧很大.

這種帶有歧視性的文字人身攻擊,
民法法庭判賠的機率很高.
台灣已經越來越重視人權.
連在街上罵人潑婦都會被告,三層肉恐怕可以告很大
caller wrote:
那你覺得在討論區討論...(恕刪)


現在所討論重點的並不是在於軟體是正版或非法的

而是在討論店員將持有人打三層肉.....好嗎!!!!!!!!

不要模糊焦點......
有沒有人要報告站務處理一下
要罵你們自己用pm罵就好,進來看個文章也中槍

樓主快去提告吧,一定會勝訴的
z12343135 wrote:



認真就輸了.....(恕刪)





你打的15字 違反版規 OK?

開個免洗帳號來亂?










建議樓主把相關文件收集之後 投訴水果日報吧~~
z12343135 wrote:
認真就輸了....1...(恕刪)



所以....你輸啦......你認真啦

還很認真勒......
瘋狂狙擊手 wrote:
這是奇檬子的問題,一...(恕刪)


律師費跟開庭費這位大大要付囉??

裁判費呢?出庭時不能工作請假的費用呢??

www.cycliving.com
圓嘟嘟的大眼妞 wrote:
真的謝謝你一開始到世...(恕刪)


講到在世貿資訊展大拜拜買筆電........
每個品牌電腦最外層就是圍一圈經銷商 , 不然就是店家代表 , 然後穿著該品牌的衣服在拉生意 , 每個人都說找他她買最便宜...

去年在那買下訂一台NB, 跟一個女性銷售員三令五申說 , 我不要現場展示機 , 我要全新未拆封的 , 她說好...結果三天後還是拿到展示機 , 送貨的小弟在交機的時候還硬凹說那是因為他們有幫忙測試 , 所以先拆了...後來也是來來回回喬了好幾天, 才拿到全新機 , 上面還有發貨倉的標籤...

這是我個人怪癖啦 , 我不喜歡花一樣的錢 , 而拿到別人玩過的NB......

問我怎麼判訂是否是未拆封全新機 , 因為我那時是在該牌代工廠上班 , 很了解整台NB出貨時的狀態...
太過分了.居然還人身攻擊.

搞什麼小動作嘛.難道對方以為全天下的人都是電腦白痴嗎?

我呼籲大家一起抵制啦

什麼服務態度嘛.要給他教訓啦
filia wrote:
有沒有人要報告站務處...(恕刪)



+1

這邊快變成正義魔人大本營了

不多說 營長位子 我搬沙發來做了

另外 公佈營上名單:

副營長: 沉默判官

工兵:icom28000

打菜: lanvin99
說真的如果要告的話
勝算不大...因為 三層肉對每個人的定義不同
可能無法構成 證據...

以對方,刪改你的電磁資料 這方面切入會比較好!!
不然直接 跟他們公司高層主管聯繫吧...
不然去PTT發發文也不錯...

更改檔案
若侵入他人電腦之目的係為了更改、刪除他人的檔案資料,由於電磁紀錄亦屬於文書之一種。因此,此種行為可能會構成刑法第二百十二條之偽造變造私文書罪或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一項之毀損文書罪。

我只找到這條相關法律
還是交給真正懂法律的大大幫忙吧!!

是否有觸犯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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