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oszhang wrote:
觸控板大手要移動更...(恕刪)
因為mac的觸控板手勢很多,翻頁、換程式、換桌面、執行app,唉!該怎麼說呢?用簡單的描述,用mac就是直覺,讓電腦跟著我,就像傻瓜相機一樣,適合懶得深入瞭解的使用者。用win時,我就迫學聰明,記功能、記指令,就像專業的單眼相機,曝光、快門、iso值。就人性而言,我比較適合無腦吧!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你不懂的地方就是你...(恕刪)

gautama wrote:
我個人是從windows...(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