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先生, 對不起, 您不能插這~

taitai1636 wrote:
你只貼了一半,有點斷...(恕刪)


大概你也有點不瞭解情況,

有犯罪事實與是否有立即開罰是不同的,

本來就是違法的,並不時因為紅衫軍好嗎?
Super-Viper wrote:
有一次全家在摩斯漢堡用餐,突然有位婦人站起來,大聲勸說那些只買一杯飲料,郤佔用桌子一整天看書的學生,應該體諒店家......,雖然我當時覺得那位婦人很討厭,但轉念一想,人家說得很有道理,我們是不是常常太隨便了,把人家給的方便當隨便,我覺得版主,不該埋怨店家...(恕刪)


我也是覺得,買一杯飲料佔據一天的桌子,是真的給他有點過份
以前當學生時也是好奇跑去速食店用餐加讀書,根本沒辦法專心啊
隨便找個學校的圖書館自修室都好上一百倍

後來還有幾次跑去那邊看個書(雜誌小說等等),其實都是為了自己或朋友的眼福才去的
實在是很佩服在那邊讀書學生的定力跟專注力

不過我還是覺得,版主說的該店家實在是太不會照顧老客戶了
像我這種口味很懶的變化的人,一進門或到攤位,老闆都會說OOO+XXX嗎?

回歸正題,自己倒是還沒有遇到過不給插的店家
因為我都用不到一兩個小時就跑的人

個人感覺..
s大應該覺得都這麼熟了才沒有問.就給"插"下去吧
所以當時也沒想到那麼多吧!!
店家的作法.換成我是常客遇到跟s大同樣的問題時
我也會有點的不開心吧
個人是覺得.店家先假裝沒看見.等s大要離去時在小聲告知
這樣確實會帶來困擾!!
會比較有人情味.也比較通情理吧!!(換成我是店家的作法啦!!)
Super-Viper wrote:
有一次全家在摩斯漢堡...(恕刪)


我蠻贊同這位婦人...更欽佩他的勇氣...
我這樣說可能會得罪很多同學....因為你們不只是佔據位子而已....你們聊天的音量之大....
大多數是完全沒有顧慮到周邊的人...〈當然一般民眾也會...但在速食店...學生多...〉..
包括在公車上...
不要忘了你們是在公共場所....

至於插電的問題...如果店家不提供而擅自使用就是違法的...
謝震武律師的節目有討論過....包括在公園內的插頭...

其實無線上網已經是現在很多餐飲業附加的服務項目了....
所以很多店家其實是都會提供插座給顧客使用的...

我曾經在三重某家麥當勞上網查資料....也是恰巧筆電快沒電了...
剛好看到別的座位旁有一插座...我先換坐過去...
然後詢問服務人員我因筆電快沒電了可否使用該插座充電...
服務人員說要問店長...就去幫我問了....
恨快的他回來跟我說可以...
我想事先先詢問可以避免掉一些不必要的不愉快...
我想這跟火車站電源不給用
一樣道理...
xiao_jimmy wrote:
這個問題謝振武律師有在他的綜藝節目(禮拜六晚上那個)說明過這個問題。
在公共場合必須經過該場合的負責人同意後,才可以使用插座。不然是可以提告的唷!就像是前面台北火車站的例子。
所以說在一般餐廳中如果需要用插座,如果你不確定這家店是否有提供這樣子的服務,你必須先向餐廳營業負責人徵詢是否同意。但是一般像是QK, Starbucks這種店就是有提供給你用的,你就大方用吧。

像我去一般私人開的咖啡店,我都會先詢問是否可以使用插座?如果不行,我頂多在換一家就是了。

當然,以上是從法律角度去看,但是從人情面來看又不一樣了。


我倒不這麼認為
即然是在他們所提供的場所用餐
那他的場所所提供的資源應是都可以免費使用
如果要收費則要標示
如果不提供 的話則要移除或先貼告示

也就是說
你要拿衛生紙來擦臉 應該不用先取得同意吧
你去上廁所 當然也是免費的
你去拿雜誌來看 也不用多說什麼呀
若要上網 只要店家的air port沒設密碼 也是可以大方使用
若是上網要收費 那店家會貼價格 讓你選擇
若昰不讓插電 就應該要移除插座 或是封起來
或是插座旁寫個要付費使用或禁止使用的告示
不然就不能阻止別人用呀

留個插座在那裡 但不讓客戶使用
那是店家的不智

在店家用餐 店家提供的就不僅是單純的食物
裝潢 燈光 氣氛 服務 都是我們用錢買來的
不然你就外帶回去吃就好 幹嘛要讓客人在那裡用餐

一方寸一天地 且回首 無限藍天無限青
明顯是店家的錯(做生意太奸),商場不是平等社會,老客戶就是老客戶,應該要給予特別的尊敬和方便的,更何況樓主不是貪小便宜的人,又沒有濫用插座。什么怕別的顧客效仿,那都是廢話,晚上打烊后在插座旁貼個紙條不久的了,我就不信多付出一天的電費,店家就會倒閉。這世界太冷漠,很多就是因為過度商品化導致的。
我想到我那初戀女友,對於她兵變時我跟她說:都這麼多年的感情了.....她回我說:分手這回事跟幾年的感情沒有關係!

也許不是好例子,不過如果許多來沒幾次的客人也有樣學樣,他們會對店家的制止說:"他可以,我為什麼不行?",難道你要服務生跟他們說"因為那位客人常來,消費都有在250元以上,還有給小費"嗎?
-他強任他強,清風拂山崗.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carpe wrote:
我倒不這麼認為即然是...(恕刪)

那照這個邏輯,去女僕咖啡店消費,

也可以OOXX囉?

因為女僕身上沒有貼「禁止OOXX」的告示?
是個有原則的店家,不會因為熟不熟,而有兩套做法

但店家說話可能可以更宛轉一點
carpe wrote:
xiao_jimmy...(恕刪)

carpe wrote:
我倒不這麼認為
即然是在他們所提供的場所用餐
那他的場所所提供的資源應是都可以免費使用
如果要收費則要標示
如果不提供 的話則要移除或先貼告示


那個店家是賣電力的嗎?
那你可以把你家的菜和肉拿去火鍋店的開放式冰箱
然後跟老闆說,你們店裡的冰箱有貼告示說不可以冰自己的東西嗎?
沒有貼嘛!那我就拿東西來冰了啊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 5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