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期我們那個時代讀書時是要學打字的(當時還是用打字機的時代)
所以一直以來已經習慣將兩隻姆指放在空白鍵…
而小紅點是設計在'g'跟'h'中間不是食指放的位置…
反而是面版靠近空白鍵而空白鍵是比較少用的,因此在打字可以用姆指操控遊標
對我來講比較好用…
不過,還是個人習慣問題,之前公司配的IBM我一直用不習慣小紅點
總是不習慣移動食指…
現在使用acer的nb…一直都沒用滑鼠
同事看到我用面版畫auto cad…全部傻眼…
阿奇 wrote:
對我來講還是觸控面版比較好用…
早期我們那個時代讀書時是要學打字的(當時還是用打字機的時代)
所以一直以來已經習慣將兩隻姆指放在空白鍵…
而小紅點是設計在'g'跟'h'中間不是食指放的位置…
反而是面版靠近空白鍵而空白鍵是比較少用的,因此在打字可以用姆指操控遊標對我來講比較好用…
不過,還是個人習慣問題,之前公司配的IBM我一直用不習慣小紅點
總是不習慣移動食指…
現在使用acer的nb…一直都沒用滑鼠
同事看到我用面版畫auto cad…全部傻眼…
用姆指操作觸控板這倒真的是一絕。以前曾經想這樣練過,但是姆指側的接觸面實在太大了,控起來好怪。要不然就是要把姆指提得老高讓指尖觸板,但是這樣動作又很怪。…
有一點比較好奇耶,練過打字的人幾乎都有敲壞空白鍵的經驗,英打每一個字都是靠空白鍵隔開,除了注音之外的中打也多半以空白鍵當輸入鍵,個人丟不開IBM鍵盤的一個原因就是它的空白鍵非常就手。
正常打字幾乎每打三、五個鍵,就會去敲一次空白鍵,空白鍵不就手是不行的。
怎麼您的空白鍵變成比較少用的?我的空白鍵已經油得發亮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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