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阿毛 wrote:提醒一件事,其實在實體商店買的東西沒有七天退換貨的保障...(恕刪) 電腦有問題,還不能七天退換貨?又不是看不慣電腦長太醜才換的,是電腦有問題啊。照您這樣說,賣電腦的乾脆拿爛電腦來賣,反正出了大門,死活都是你家的事。
大大各位好:我就是那一位調去彰化的員工 ,其實這些過程大家有很多種看法,而且是我的老台中客人打電話給我讓我知道在01有這件事情,並且要我好好去處理這一件事情,所以我再這裡告訴大家事實只是我跟筆者是有很多次的見面,但是我們努力或許筆者沒看見,大公司的做法和流程我們以跳過很多去處理,筆者不知道我跟華碩的客服人員去交涉如何處理,我們努力筆者看不到,而我只能說或許是角度看的不一樣,其實買賣雙方或許都有點小錯解釋我調彰化店,其實我是高升當店長,店員a其實是我的徒弟,並且店長也是我敬愛的好兄弟店員a的態度或許有問題,沒有人再現場或許無法證實什麼,我在筆者去台中良興前就以經幫他橋好價格和如何交機,並且跟店長都交代好了,事情變到如此,只能說大家個說各話,大家買東西也是要買到好的產品和好的價格,在此我跟筆者說抱歉,大家互相改進,我們良興的做法是讓顧客滿意,而不是造成顧客的恐慌,只能說這些事情大家沒好好說出來,讓筆者誤會連續換三台筆電是華碩客服人員和我還有店長三人去協調換機器,機器每台保證卡都蓋過而客服他們也無法換機台,也是要透過我們經銷商的貨原來換,最後那些換的機台也由華碩客服他們去處理後來我詢問華碩人員,其實機台沒問題,在軟體上是點小問題換貨的流程三次,人員也是想說換三次,到底事什麼問題在換,再換的過程我搞不懂,一下要換貨又說不換,一直到客服人員打給我說客人在門市,說要換貨 真的機台沒問題記憶體的部分也是有現場通電話在交代種類,過程如何個位看官,處理過程也只想說讓筆者滿意,而且價格是跟採購說是自已朋友有要的,價格犀利為的也是讓筆者滿意事後的解釋,也是事後說
小黃鬼屋歷險記嗯 買賣雙方要好好溝通....溝通不成 不要勉強自己去買.....說真的買賣東西 都是憑感覺...如果對方賣你東西之前 跟你哈啦規格 或價格時...如果你真的覺得 "心情" 有被影響到的話(就是讓你很不舒服時)要趕快說 "謝謝再看看"千萬不要衝下去跟這一家買東西 , 反正賣產品的店家 不只有這一家不用受氣 更能找到更好的服務.....千萬不要去淌那混水....會害死你自己囉
寫得很好,也給我很多寶貴的經驗我也買過很多電腦、大學時也常常幫人組裝過PC...所以經驗還算蠻豐富的自己NB目前就有兩台(F9J與M6都是ASUS的)...看到你的遭遇,只能覺得你超級倒楣,遇到這種店員要是我...早就在賣場跟他翻臉了還跟他廢話這麼多
妳講了半天也沒說到重點阿當初記憶體廠牌跟原先說的問題妳沒說清楚?筆店不是板大自己找華碩換的嗎~妳們又做了甚麼努力?還有安裝過程出現英文訊息該不該直接切掉停止~目前貴店的做法是否已確認?華碩已確認換貨給客人~妳們退換貨時服務的基本態度~是否該不該強制問客人退換原因?回答問題~解釋問題~不是一語帶過就好~既然妳出來回答問題~就是掛著良興的招牌~請審慎為之
faskkysk wrote:大大各位好: ...(恕刪) 因為開版大把細節交代得還算清楚相較起來,這位彰化店的大大,您的回覆真的有點籠統,因為您沒說出貴單位努力的部分是甚麼,要不要說出來讓大家瞭解一下^^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但因此案件非屬郵購或訪問買賣!因而不在此保護範圍!不過我之前去良興電子買過mp3~買了不到一天按鍵故障七日 內去退換貨可以但是不能退錢~所以我還是加錢換了另一牌的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