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歹命 wrote:這真的要跟妳學學 酸人的表達能力超好簡單又明瞭 給妳一個讚!!!~(我有吃大蒜 對不起) 真不簡單!!開個分身帳號來幫自己本尊護航!!還真有你的[轉錄] [公告] 會員 "地瓜超人"、"yau0715"、"金歹命",永久停權。
地瓜超人 wrote:星期一我會打電話給警察先請他們備案在將資料給01管理方面帳號01只有管理權我並沒有如他們管理者所言是同一人01自然無權限制如此處理 地瓜,你不是有律師?要不要請教你的律師,警察能、還是不能接受你要求的備案?要備什麼案?留言前不打電話問你的律師,不願意付點諮詢費用,還指望出事的時候你的律師會罩你嗎?即便不論法律,你既然敢嗆你要找警察來證明你跟YOU0715並非同一人,那我們就等著看你能否證明成功!PS..拜託!別來胡忠信那套,很難看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