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猛龍2007 wrote:
如果樓主未經許可,就自備延長線,從櫃台裡私接電源使用,然後被服務生制止,我想每個人都會認為是樓主自己有錯在先,不值得同情;但若是「插座」就在我「桌邊」,又沒標示不能使用,用了後店方卻表示「不能插」,感覺上,有點「引誘犯罪」的嫌疑。
如果插座就做在桌面旁邊,那還可以說是引誘犯罪
但是目前的狀況,絕大多數店家插座是在桌下/沙發下/椅子下
要插還得彎腰或伸長了手去插
這種非營業項目而是附屬於這房子原有一部分的插座,很難用引誘犯罪帶過去
除非是伯朗咖啡館那種店,挑明了歡迎你用插座,插座數目還多到不行
那麼不去用插座還真是對不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