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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法律這樣訂是有道理在的,使撿到且還有良心的願意還,給失主小懲罰學個教訓讓他往後更謹慎小心保管.......當然拾得求償者不免被嘴砲炸就是

PODER888 wrote:
嘉義大學陳姓女學生遺...(恕刪)


我到想知道哪家電腦店可以把Y系列估到三萬多

我來收一百台賣他
撿到東西還可以厚臉皮要報酬
不知道這位正修大大學生吃什麼東西
臉皮可以變得又厚又有彈性

cmcli wrote:
誰叫你掉nb
減到的人 還你 你會給她紅包嘛? 大多人還是 小氣 只是口頭說說而已

會還你算不錯 覺得 講的簡單 做的人少 一大推自命清高
等換到你 你會無條件 還她嘛
恕刪)


我一定會, 只要我知道失主是誰, 別人用過的電腦搞不好他邊挖鼻孔邊打字, 想到就噁心我何必要留著

倒是你可以跟你媽聊聊嗎??? 不知道她怎麼教育你的可以把你教成品德都快淪喪了......


話說回來法律定可以拿三成報酬我覺得合理

1. 會無條件還的人他就是會無條件歸還

2. 像cmcli這類型的人他就是會希望可以跟你拿報酬, 用法律規定的三成他才有可能會把東西送警局, 不然依照他的行為模式他會直接把東西拿去二手市場賣了......這樣失主可能就永遠找不回他的東西了

所以人心還是最重要的, cmcli你請看仔細了
原來NB要增值靠的就是電腦商啦。
只要你一開始就説明這是撿來的,都有機會增值,只是有沒有人要買而已。
如果那個價格電腦商也不買的話,估價是有意義的嗎?估價錯誤好像也不會有事喔。
但,只能説,真有你的,厲害勒,大學生,這招也會。
民法應該多一條規定:
為獎勵拾金不昧的美德, 爾後將公開善心人士的個人資料/失主回饋金額, 並接受民眾表揚~
回饋金額達三成者, 贈送01論壇置頂一個月, 接受大家的評分+炮火!
擺明玩法弄錢來著

我不會給他任何$

我會拿出電鋸,鋸掉30%給他

然後告訴他

咱們仇怨結深了
We are the Borg ... Resistance is Futile ...

cmcli wrote:
誰叫你掉nb減到的人...(恕刪)

正修那個同黨的來了!
rftest82028 wrote:
女生的媽媽表示,對方協商時,自稱找二手電腦商估價,電腦約值三萬六千元,要求三成、一萬元酬勞「很合理」。

陳同學表示,她的筆電買了快一年,當初才買一萬九千元,沒想到對方「獅子大開口」;一萬要不成,開口要五千,雙方協議才降到三千元。

真想知道是哪一家二手電腦商

全新的電腦買1萬9使用快一年可以增值成3萬6

哈哈,一聽就覺得是瞎掰的
那傢伙根本沒拿去估價~~只是想跟失主討個一萬
以三成來算,就唬爛個估價36000的藉口出來了!!
cmcli wrote:
誰叫你掉nb
減到的人 還你 你會給她紅包嘛? 大多人還是 小氣 只是口頭說說而已

會還你算不錯 覺得 講的簡單 做的人少 一大推自命清高
等換到你 你會無條件 還她嘛

這一位跟正修討錢哥.....哈哈 還真是物以類聚!!

cmcli wrote:
誰叫你掉nb
減到的人 還你 你會給她紅包嘛? 大多人還是 小氣 只是口頭說說而已

會還你算不錯 覺得 講的簡單 做的人少 一大推自命清高
等換到你 你會無條件 還她嘛


你該不會就是那位本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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