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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對不起, 您不能插這~

joney0210 wrote:
嗯。樓主已說明過了,...(恕刪)


店家態度也許也不好,問題是誰知道?
我只想問:連問都不問就插,這樣態度很好嗎?這是很清楚的,哪個不問就插就問他啊
個人覺得只是認知問題
比如說 吃飯在餐廳 廁所~~標準配備
但如果 租片在百x達 廁所~~開口借(不一定會借)
現在的情況是
很多餐飲店都可以上網
所以插電變成~~標準配備
但並非都是如此~要開口借(不一定會借)
這就是認知上的差異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樓主事先有無徵詢店家的同意,這是最大的重點
如果沒有,那就是樓主的不對,就算你是多好的客人都跟你這次的行為扯不上關係

Super-Viper wrote:
有一次全家在摩斯漢堡...(恕刪)


有的時候為了自己的方便!反而會造成了他人的不便!!
像這種一旦讓客人習慣了!最後就會變成理所當然了!......
這無關乎情理問題~總是會有成本或其他考量!
~~一旦今天店家好心讓你使用!!難保不會有第二個會第三個起而效尤的客人!!
像這種為什麼它可以!而我不行!~往往都會變成很麻煩的問題的!
既然沒得到允許的話~在做之前還是要多想想吧!

contradictary wrote:
十分同意,照很多道德...(恕刪)


我是蠻同情這樣論點的人,因為老師顯然沒有敎會你們什麼叫"規矩"
我用最簡單的方式說吧,學生上課可不可以發問?當然可以,不過發問前要先舉手
這就叫"規矩",我女兒小一,如果不舉手就直接發問會被處罰一節下課留在教室裡頭
長大後沒人管我們的規矩了,這名詞就會轉換成你們愛用道德之類的語詞,講白就是什麼當為什麼不當為
去到餐廳用餐,就位要使用桌椅當然不用問過老闆,吃飯要使用餐具當然不用問過老闆,因為這些都是你當為的,以外諸如插座,市電,廁所(許多小店家廁所是在內部的)當然就需要先徵詢店家同意後方可使用
angle2000092000 wrote:
我是蠻同情這樣論點的人,因為老師顯然沒有敎會你們什麼叫"規矩"

大大電的程度剛剛好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您覺得我是跟你談(路旁可停車處是讓車或機車停的),

(不應強佔)你有住過傳統社區嗎?

你有遇過家門打開一台汽車距離你家門口十公分嗎?

還是一句話多站在別人的立場思考.

還有這位大哥可請(交通單位劃紅線)這真是一句笑話.

我家門口是黃線都沒用了.(劃紅線)~劃七彩的有用嗎?

對面有停車場有机個人去停,(基本道德)我是要笑還是要哭

台北住太久了你認為外縣市有這麼多警察管這些事嗎?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
大大電的程度剛剛好...(恕刪)



其實小弟倒認為.這位大大已經很客氣了!!!
驕兵必敗

tatricia wrote:


不告而取,未必是...(恕刪)

錯了歐,插座跟洗手間那些性質不一樣
洗手間算公共場所,
若洗手間放在讓人容易使用的地方而店家卻告顧客擅闖這樣算引誘犯罪
但插座可不是直接就能用的,一定要有插頭才能用
既然你帶了插頭,就表示你有意圖使用,
店家販賣的營業項目可不包含電力(這點以前上民法時教授有提過)
甚至是電風扇跟冷氣都一樣
風扇跟冷氣除非開關放在公開場合,擅自啟動都算偷竊或侵占

店家賣的是服務沒錯,但是是餐飲服務而不是電器服務

樓主不知是在美國或是加拿大過生活
或許以他的標準這樣沒人情味,但以當地的標準可不見得是這樣
美國人大概直接就告偷竊了

今天反過來說
一個跟你很熟的美國人在你介紹你馬子給他認識時他直接抱上去你又做何感想?

你覺得跟店家很熟,但店家不見得把你當朋友
而且樓主也說事情過後都不再上門(樓主自己也沒把對方當朋友阿)

法律既不允許,當地也沒這項風俗
錯的是誰?


沒想到現代人已經沉淪到這種地步了... 連什麼叫"規矩" 都不懂...
我同事年近30, 也曾告訴我他認為公共場所的插座是可以隨意用的...
不告而取謂之竊, 這種做法嚴重點算竊盜罪的...
--- 宅? 你有得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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