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953 wrote:非常的同意怎會沒有一個廠商願意出4:3 或 16:10 的筆電來看看市場反應呢? 早就有人出過了現在的市場反應, 就是消費者實際證明他們 Prefer 這種用 16:9 的設計所以 4:3 的幾乎消失
a3619453 wrote:但是現實中紙張的比例約2:3,螢幕最接近就3:4 台灣習慣以 A4 這類規格當基準 (297mm x 210mm), 所以會有這種觀念但其他地方不一定是這樣喔!例如美國正式文件也常用 Legal 規格紙張 (356mm x 216mm)長寬比約 1.65; 接近於 16:9 的長寬比 1.78Letter Size 接近於 A4 (但胖一點矮一點)
Ryunosuke wrote:其實這是我個人感覺啦,當手機PPI高的不像話時,NB還守著 這單純是成本問題.筆電用的 14" 螢幕 (1366x768), 一片只要約 34 美金 (台幣 1,000 元, 模組價)要用 Retina + 廣視角 的話, 價格翻幾倍, 還不見得有穩定供貨量
16:9是數位電視Full HD的比例。我現在用16:9的螢幕看到16:9的電影有滿框,還蠻感動的。我是不太愛看電影上下有黑邊的。因為LCD多少有漏光,看起來不太舒服。大概五年前我剛從4:3的筆電轉到16:10的筆電,覺得16:10是用起來歸覽趴火。因為覺得一眼可以看到的行數變少了。後來用久了才想到如果螢幕可以直起來用,就可以解決問題。不過傳統筆電沒辦法把螢幕擺直的用。一些常見的比例:長:寬11in:8.5in (Letter) = 1.29:14:3 = 1.333:13:2 = 1.5:1297mm:210mm (A4) = 1.414:116:10 = 1.6:114in:8.5in (Legal) = 1.647:116:9 = 1.778:1如果寬度一樣的話,長邊就要更長才能cover各種比例。以我的認知來說,大部分網頁的版型是用1024*768這個解析度來做的。所以螢幕在"橫行"的點數需要超過1024個點才比較好用。有些平板打直後"橫行"的點數小於1024個點,在顯示網頁的時候就要做scale down,就會不好看。(有錯誤請砲...)我調查大部分的書籍的長寬比是在1.5:1~1.4:1之間。尤其是3:2的書占了很多。而電腦書倒很多是4:3的。不過電腦書的內頁文字編排,扣掉上下左右的白邊,還是變成3:2的。漫畫書也大多是3:2的。(希望以後漫畫來源都掃成單頁3:2的,在此呼籲一下。)另外許多單眼相機的感光元件是3:2的,所以照片很多都是3:2的。我理想中的筆電/平板螢幕是3:2的。看書看漫畫看照片都方便。現在螢幕是3:2的有Chromebook Pixel和NOOK HD+。參考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