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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資訊展]開發票與不開...

保固看發票的意義在於

當出現了模糊且無法斷定保固的時候


例如

User買了筆電 沒上網註冊 甚至保卡上面沒壓銷售章和日期

送原廠維修 如果在出廠日期算起保固內

沒人會問你要出示保卡或發票

但如果服務人員告訴你過保固了

User會說 才買不到半年... 這時候User要提出買不到半年的證明

發票只是一種證明



進階用法 >>

保卡 要求保卡蓋章不蓋日期 日期自填...

通常小弟我是送修前發現已經過保固了..這時候保卡合理的壓上一個

在過一個月才會過保的日期...例如買的日期是10月10日
出廠日期是7月 現在12月了 那保卡我會寫1月購買的...

發票??誰會留著這麼久了-_-


更進階用法 >>
當你跟特定店家或賣場熟悉的時候...

請商家調出同型機種的銷售紀錄 且在保固內的收據或者發票副本

是很簡單的...蓋個店章就生效了...



有人會說這樣是作弊..沒錯 是作弊!! 又怎樣~

最起碼替客戶省下一筆錢了


不過小弟不會沒良心到已經出廠1年的筆電且過保半年以上

然後還寫最近購買..

謎之音 : 那還不是沒良心...

貓老闆
kahnmao wrote:
保固看發票的意義在於...(恕刪)


你確定你這篇文章要留著

光"逃漏稅"這三個字就能把你抓去關了

更何況你內容還打的這麼名正言順

檢察官起訴你的時候你連無心之過都拿不出來辯

賣客人未稅的商品就低調點

打這篇文章上來

小弟不懂這是不是要讓我們這些買東西都要發票的人難看?
comicduo wrote:
kahnmao wr...(恕刪)


抱歉 我不需要刪除

我想您有誤會了

我不是賣家 所以我本來就不需要開發票

最後"替客戶省下一筆錢" 是因為客戶的筆電保固過了 小弟只是代送

用了不合法的"證明"來達到廠商保固的作用 "偽造文書??"

同樣的方法用在PDA手機 刷ROM刷壞了??SO?? 弄到不能開機來達到廠商查不到刷ROM的證據

良心問題問自己 小弟是覺得這樣不太好 但..碰到了還是會這樣做

消費者10個裡面有8個沒良心

包含殺價、隨意要求退貨、不想要還故意弄壞說新品故障要退貨、弄丟配件硬坳說本來就沒有....etc...

商家10個裡面也是8個沒良心

隨意報價、射後不理、裝死一問三不知、叫你自己找原廠


以前在3C賣場工作,會遇到形形色色的客人,賣場規定都是貨品出貨拆封不退貨

但遇到奧客還是得退貨 那請問規定外的東西 誰要吸收呢??

1.堅持不給退 了不起跟客人打架然後離職 (但最後店長還是會給退..顧客至上..然後自己還要低聲下氣跟客人道歉?...最後可能還會被迫離職!!?)
2.給退了 然後自己掏腰包買下來 (那可能月薪24000 有12000會花在這裡)
3.送原廠整新包裝 (可能會產生費用200-500不等 CPU更是不能整新..)
4.只好放在倉庫等有人要出機在偷換拆過的 (估計10%的店家是這樣做)
5.弄壞了當新品故障 請廠商換新...(估計90%的店家是這樣做)

重點只是著重在於 發票 只是證明保固的其中一種東西 但絕對不是唯一的東西


***網路不好 分段打 不要誤會**

貓老闆
kahnmao wrote:
...重點只是著重在於 發票 只是證明保固的其中一種東西 但絕對不是唯一的東西...(恕刪)
索取發票,店家就必須照實申報營業額。再依稅制申報營利所得。

不開發票,店家就有很大的空間。

做什麼? 高手們會知道,我不知道。
Have it your way, you freak.
一般商品索取發票 的確店家得照實申報營業額

這表示 東西 要不要發票 價格一樣的情況下


而有些東西當消費者選擇要與不要

要就是*1.05 不要就是售價


當然 不含稅售價店家還是有利潤

而發票所產生的費用 卻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這是奇妙的地方

就跟刷卡產生的2% 為何要消費者吸收呢?

如果不要消費者吸收 自然這費用就反應在售價上了



至於我知道的光華商場 ..多半不開發票

但所得還是會照實報 頂多是少報一點..

要不然國稅局的官員每天去光華勞勞不就發了

-_-

貓老闆
政府如能讓這些行業都確實的開發票..就有稅收了..

反正開發票能保障的就保固日期...某些東西我就很CARE是否要不要有發票了.

免的是半年甚至一年前出廠的....!

crazy yu wrote:
保固阿~ 現在很多廠...(恕刪)

我是覺得不要因小失大
如果保固有時候需要憑發票
就會很麻煩
還是乖乖拿發票比較好
會問這個問題的人,代表你真的很少到商場去買3C的產品喔!(例如光華)

開不開發票,這些是賣家的銷售手法,以低價來搶市場,對你來講是不會有危險的(因為你不知情)

只是機器的保固可能就不是以你購買時起算,因為你無法証明你的購買日期(沒有發票),

就只好以NB製造日期為準了。而賣家是有法律責任的喔,所以他們都很低調

(這種問題還是不要講太詳細比較好)


發票這種東西應該廢除,

各位有看過還在用覆寫紙的東西嗎?

發票還要用錢買
國稅局蓋的比漂亮
製造垃圾,編列預算,不減碳
發票寫錯字還很麻煩,
買回數票還沒發票

文太說,沒輸過就不用改
kahnmao wrote:
一般商品索取發票 的確店家得照實申報營業額
這表示 東西 要不要發票 價格一樣的情況下
而有些東西當消費者選擇要與不要
要就是*1.05 不要就是售價
當然 不含稅售價店家還是有利潤
而發票所產生的費用 卻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這是奇妙的地方
就跟刷卡產生的2% 為何要消費者吸收呢?
如果不要消費者吸收 自然這費用就反應在售價上了
至於我知道的光華商場 ..多半不開發票

但所得還是會照實報 頂多是少報一點..

要不然國稅局的官員每天去光華勞勞不就發了...(恕刪)


為何不含稅進去報價給消費者呢 ?
==> 因為這樣價格就比別家貴 , 消費者不上門

光華所得少報"一點"
==> 我看不只一電,是很多點吧.... (店家當然想盡辦法要賺錢啦..)

政府為何不管管光華不開發票的習慣呢 ?
==>
我看是可能某些單位有好康可以 A , 所以爭隻眼閉隻眼 , 不然就那六層樓 , 不好查不好抓嗎 ?


我有另一個疑問 , 各位去便利店買東西,幾乎都開發票 , 不開會被檢舉 (外面百貨公司也一樣)
為何 3C 賣場(nova , 光華 , 八德路那些....其他縣市也多多的是) 不開發票不怕被檢舉呢 ?
光華店家不開發票已經 1,2 十年有了吧 ? 從老光華(新生橋下)開始到鐵皮屋光華到現在光華新天地
一直以來都是這個狀況....
店家不開發票卻不怕被抓的原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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