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偵察隊的人說檢驗指紋最快也要兩個星期...
最好是...不到兩天就可以賣掉了吧...
然後今天去修車窗...還要花兩千多...
總共花了四萬五吧...什麼東西都沒有得到...只有得到一個教訓
好貴的教訓呀~~
而且我還是用刷卡的...最幹的就是下個月帳單來...我還要付這個莫名奇妙的錢...更~~

希望大家要小心呀...不要再發生跟我一樣的事情了...
我朋友的親身經歷:並排停車,鎖車,上 2F 拿發票(預先約好了,拿了就走),下樓.....不到 2 分鐘,車上 VAIO 筆電 2 台(都是新的) + 數位相機...損失十幾萬...
前述的手段,則是報案時,警察說的(有捉到過竊賊,竊賊說的...),所以,大家要小心阿!
PS 千萬不要東西放車上阿,肚子餓去吃速食店的得來速吧!在台灣,路邊停的車,對小偷來說根本就跟沒上鎖的抽屜一樣好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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