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gallery wrote:
有些人的行為、言語本來就很XXOO,事情不要看太重。
但有些人的過度言語,也是自己省思的根據。
並不是要您凡事息事寧人,而是不用為了小事來越搞越大,就算真的如前面一堆人說的,您去告,且告贏了。
您獲得什麼?錢?面子?公道?或許這些都有,但我相信一定會被媒體挖出來讓全台灣都知道您被叫"三層肉",
就像那幾個被說醜或是被罵就去告的人一樣。贏了嗎?賺得什麼?為了這一點小事值得嗎?您自己有答案。
我不贊成你的說法,該爭取的就要爭
你不這樣做一次那個服務人員怎會知道自己做錯了?
爭取應該有的服務品質難道是錯的嗎?
你覺得是小事,對當事者來說卻是難堪
花了錢買到難堪,這算什麼?
沒錯,人可能胖,也可能醜
但你舉的例子不太對
差別在於,這位事主是花了錢還受到刻意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