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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對不起, 您不能插這~

昨天去台中市民權路近市議會那間拉亞早餐店
點了4號餐然後他就先給我一杯飲料
然後就沒了等了半小時我說:老闆我的早餐好了嗎
如果還沒請幫我改外帶,結果老闆說沒做我們叫我
再等其他客人的做完才能做我的,當下我就說那我
就不要了付了飲料錢就走了,我想以後不會再去那
間店了!
喬巴號 衝呀
還是先問過比較好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不必為這小事生氣
小弟在此看了那麼多人的發言之後.深深覺得.現在的人習慣把方便當隨便.甚至是當成理所當然.雖然理性的人也不在少數.但小弟只能說我們的社會真的病了.而且病的非常嚴重.
猶記得在學時導師曾敎導過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禮,規規矩矩的態度;義,正正當當的行為;廉,清清白白的辨別;恥,切切實實的覺悟。]
現在..唉!!!
驕兵必敗
之前01就有一篇類似的
是去台中20號倉庫咖廳的吧(我沒記錯的話)

一樣是因為用電不被允許所產生的不快,
上網來尋求輿論觀點

一樣沒有任何改變,一樣是兩派立場

一邊是消費者至上派,店家完全不懂做生意
一邊是認為發文者先沒有禮貌,沒有先取得允許

又一次看過這些,深深的覺得,
每個人的想法應對真的都不同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Super-Viper wrote:
有一次全家在摩斯漢堡...(恕刪)


摩斯漢堡超跨張,有天我去過內湖一家摩斯漢堡,算是非常大的摩斯,天啊...下午4點坐滿人,但是我看到在吃東西的只有3個人。其它人點個飲料當K書中心...甚至很多很明顯飲料已經喝完很久很久。

超不爽...

玩具。生活。 http://gadgets-n-life.blogspot.com
johnny603 wrote:
每次都給小費,還這樣不會做人,要是我再也不會去這家店光顧了!...(恕刪)

呵呵...每次都給小費有啥好奇怪的?
樓主已經說了"不在台灣大陸香港",
若是在美國,中餐通常給15%,晚餐通常給20%,
別老是用台灣想法套用其他國家.

不過,基本上,我也是認為應該先"知會"電家在先,
然後再做使用,基本上,您的帳單中並未包含"用電"這一項吧?
不能因為有插頭,沒遮罩,這樣就直接使用.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吉0728 wrote:
小弟在此看了那麼多人...(恕刪)


我個人覺得這應該反過來說,叫"把隨便當方便"
凡事隨性而為,天大地大我最大,只要我方便,隨便是天經地義的
買票看電影大小聲,坐高鐵高談闊論,去麥當勞 趴桌睡覺,哪一樣沒有付費?有付錢就真的理所當然的可以隨便了嗎?同樣道理,隨便插人家店的插座是理所當然的嗎?
還好這件事不在台灣.....
多數華人總是愛講人情、講關係,
就是不講原則、不講禮貌和尊重,
結果就是把社會弄得烏煙瘴氣,
大家都想盡辦法要佔人便宜。
carpe wrote:
我倒不這麼認為
即然是在他們所提供的場所用餐
那他的場所所提供的資源應是都可以免費使用
如果要收費則要標示
如果不提供 的話則要移除或先貼告示


如果店家的插座設計在容易使用的明顯位置,例如高度在桌面以上,不用
你彎腰下去找,那我就能認同你的說法。

店家有折凳,不代表你就能拿來打人,雖然折凳是七大武器之首。
版主發文應該是想討個幾篇的聲援文章罷!
以便撫慰心中不爽之情,
不然如果只是純粹想要問是否所有餐廳都不給插電的問題,
何必一開始就說自己在此餐廳的消費有多久有多高,
還有多給了"不少"的小費!!
既然人家是開餐館的,又不是一間標榜有提供無線上網的店家,
也就沒必要提供插座給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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