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騎台72線時,我已經考慮換外胎,後面確定在網拍買了防刺胎,還沒換,8月1日騎經苗栗市觀音宮附近,聯合大學聯絡道交叉段,後輪竟然被玻璃刺破,好在我有帶內胎換,昨天晚上新外胎已經換好,但是等一下要去苗栗郵局辦事,搞不好下午再去銅鑼九華山試輪子。
上個月車禍,機車在機車店報價,打電話給肇事年輕人,那邊玩的好開心。但是要他付修車費,看他籌錢,好可憐!我們還說定3600的醫藥費,因為看他籌修車錢可憐,讓他慢點給,我們公司是5號領錢,昨天6日,我打電話給他,跟他要錢,他那邊玩翻了,感覺這個年輕人根本沒心和解,我火了!但是只差醫藥費,我問他什麼時候給,還要在慢一點,我要他自定期限,說2星期後,我告訴他,2星期後沒給,我就去銅鑼分駐所調他家地址,去他家要,因為那場車禍,下田、騎腳踏車都有影響,我沒催他錢,他就忘記,玩到翻!實在是...!我可以不要那3600,但他那種情形,1塊錢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