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天(96.10.11)聯合晚報的新聞-GPS定位高手?行車殺手?
及這幾個星期以來使用GPS的心得
導航GPS真的會讓駕駛人分心
雖然報紙有分析了
但是還是想問一下,各位都裝在那個位置?那裡會比較安全?
然後就有這則新聞出現...開車時,本來就不能操作GPS的.
起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4049321.shtml
議員的案件只是個案
不是因為他這樣才想要修法
重點不應該只是擺在修法 而是呼籲正確的使用GPS
正確的擺放位置 正確的使用 駕駛行車間不的操作 不得長時間注視螢幕
不是為了駕駛的安全而已
重點是為了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開車駕駛不能使用GPS 手機 或許大家都知道
日本也有法定不能注視螢幕超過3秒
這樣的法令怎樣執法 怎樣規範 根本很難執行
但還是要立 因為這樣的動作會影響到他人安全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A1車禍案件統計(車禍發生24小時內有人死亡之案件),
未注意車前狀況(94年531件、95年528件)者,依然高居前五大肇事原因的第二名
這是則好新聞
畢竟在GPS快普遍時讓大家建立正確的使用觀念
希望大家都可以支持 並正確使用
這樣GPS才是我們駕駛的好工具喔
http://picasaweb.google.com/dingonion
一個我的小小攝影世界

臺灣GPS的技術如此成熟 全是拜大家不吝投資


讓廠商得到開發機會及改善的空間 全都要感謝我們
此法一定相信這項技術鐵定又要外移了
因為"這溪無魚別溪釣"(台語發音喔)
多一些有的沒的限制 有時無意中限制住科技的發展還有人民的飯碗 也斷了一些敗家男的樂趣

這位"議員"

除非把車上有裝螢幕或FM AM的全部一網打盡 乾脆手機也不能帶上車 冷氣也通通拔掉
因為也都是需要手去調整或設定 眼睛也需要適度的離開
播電視呀播電影的豈不更罪大惡極
還有萬一出個什麼問題 沒有人會承認"我當時就是在看電視"或者"我當時就是在看電影"
更沒有有人會承認"我是在調教PDA或GPS"
想說下支PDA是X800說


看到這篇新聞可要緩一緩了 否則買了不能用 只徒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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