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ote:原則上,小客車的視訊裝置應該是裝在駕駛人視線外的區域,至於全球定位系統(GPS)雖然有些也可切換成電視看,但因GPS的功能已類似儀表板,如何規範前座GPS的使用,屆時也會一併列入修法考量。 那乾脆規定以後車子不能裝儀表版,因為駕駛會注意車速,會分心.....
tigerblue wrote:前座加裝電視可能會受罰,GPS系統也可能列入受罰內容喔~看一下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2065336.shtml GPS應該是還不會被罰啦!!只是會有一些使用規範...原則上,小客車的視訊裝置應該是裝在駕駛人視線外的區域,至於全球定位系統(GPS)雖然有些也可切換成電視看,但因GPS的功能已類似儀表板,如何規範前座GPS的使用,屆時也會一併列入修法考量。
今天的蘋果園日報紙報導不過它們說GPS系統不在禁止名單中說到飛來訊這東西要12800民視最近的節目及新聞置入性行銷太嚴重了幾乎每天都有飛來訊的出現其實在車上看電視本來就很危險看看台灣每年車禍死亡的人比美軍在伊拉克陣亡的還多台灣政府往往要人民付出生命代價才知道法律的過時及官僚的腐敗[sorry!Mobile01不談政治,所以原本下面這邊的文章我chiang刪除了,未能先通知你請見諒!!]
政府真的是把 [ 雞毛當令箭 ] ,管一些不太痛癢的支麻小事 ..........雖說是有關自身的人車安全問題 , 但這是發生事故的主因嗎 ?飊車, 超速 , 違規左右轉 , 兩旁的廣告看板 , 違規營業的路邊攤販 , .................. , 難道不是發生事故的因素嗎 ? 我認為交通要安全,人人有責任遵守, 但不必要用限制個人喜好當藉口 , 這樣的措施真的能改善交通嗎 ?當一個人都不珍惜自己的話 , 再多的保護措施也是枉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