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blue wrote:
看來交通法令必須更新了.......
車內加裝電視:罰!!因為駕駛人會分心!(大家都看彩虹頻道嗎?)
改裝強光頭燈:罰!!對向駕駛人會分心!(建議拿手電筒開車就好了)
加裝衛星導航:罰!!因為駕駛人會分心!(明明右邊是斷崖,偏偏叫你右轉)
有左右後視鏡:罰!!因為駕駛人會分心!(建議拆了,巷弄也比較不會擦撞別人的後視鏡)
車內有後視鏡:罰!!因為駕駛人會分心!(建議拆了,也可以避免不小心撞到頭)
車內有儀表版:罰!!因為駕駛人會分心!(建議拆了,並向消基會申訴原廠沒送抬頭指示儀)
貼深色隔熱紙:罰!!因為取締車床族苦無證據!(建議車床族開窗並開燈)
乘客穿短裙: 罰 !! 駕駛大大分心 (建議乾脆不要穿)
行人穿短裙: 罰 !! ........
MarcusMa wrote:
ㄟ,那我的車子買來時原廠就配備三個螢幕,難道到時要把我的大牌註銷,不准開上路嗎???如果要強制拆除,那錢由誰負擔?車主?車廠?還是政府??
我是希望政府先多花點心力把道路的品質先提升吧,否則陸上坑坑洞洞,車主閃那些坑洞不危險嗎??台灣的道路品質實在是.....
這個新聞我也有看到,只要是原廠螢幕配備或使用gps就不觸法,若另外加裝就要開罰.(所以買車時就先加裝螢幕或原車就有預留螢幕空間,改天在加裝,就不會被罰了)
我們中華民國就是要-萬稅.萬稅.萬萬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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