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EricChang所說的, 那辣妹在旁怎麼說, 還有人拿報紙邊開邊看, 廣告看板吸引目光為何不罰? 那音響也應該拆了, 也有人聽音樂入迷會失去注意力, 如果拿一些很難執行, 讓警察有很大的模糊空間去執行. 只是變的更不法治, 而是人治.
依照日本的方式是, 如果你打手機, 裝電視, 只要你個人注意力夠, 不發生事故就好, 一但發生事故, 這些都成為加重處罰的條件
不然以後開車要像賽馬馬匹帶的遮眼罩, 禁止東張西望, 這樣就不容易發生車禍了.
其實我要申明, 我老早就有兒童安全座椅, 拆掉電視, 用免持聽筒
只是不能容忍這種被當作罪犯的感覺
EricChang wrote:
前座乘客若和駕駛聊天一樣會使駕駛分心,是否請偉大政府順便禁止前座搭乘(尤其不能坐辣妹),以維護行駛安全
辣妹坐在前座應該比裝電視更容易分心吧?
應該是辣妹不許坐車,坐後面一樣會一直看內後視鏡阿

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
在加州...早就規定小朋友要乘坐安全椅. 而且不論大人小孩. 不論前座後座. 一律要使用安全帶....
州政府不會告訴你. 使用安全帶是為了你的安全. 而是告訴你. 使用安全帶是法律規定的.(我在考加州駕照筆試時就錯這一題. 我選的答案是:使用安全帶可以保障安全...而正確答案是:這是法律規定的)
如果台灣像加州一樣. 閃紅燈時.一定要等到左右方向沒車才能通過. 閃黃燈時一律讓右邊的車先行. 看到 停 標至 一定會停. 大車不會走內車道. 看到車子要換車道一定讓.... 超速被抓要上法院...
那麼這個問題就不是個問題了
註: 很多人說 不守法是華人的本性...可是.我發現在加州的華人, 大家都很守法啊. 連剛從台灣去的留學生也是. 所以..結論就是.法治的觀念還不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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