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usgood wrote:
不喜此版可以不用回不...(恕刪)
大大,覺得您是不是想太多了?情治單位也不是吃飽沒事幹追蹤你,如果您真的做了啥非法的事情,或者您有牽涉到相關案件,人家才會追蹤您吧。如果您覺得您是冤枉的,現在剛好選舉呀,可以利用的民意代表很多呀,還有水果日報、壹週刊等等,可以幫您爭取人權的管道呀,為啥您不利用呢?
況且說一句不好聽的話,您的身份真的重要到情治單位使用多輛的車子跟蹤您嗎?又不是在拍電影,您以為是不可能的任務還是在拍神鬼認證?如果您真的做了非法的事情就不要怪人家跟蹤您,甚麼都要牽涉到白色恐怖、人權甚麼的,實在是很爛的藉口。如果您真的做了非法的事情,您被跟蹤是您活該,如果您做了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只要證據確鑿....那就直接槍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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