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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在和欣客運上玩藍牙GPS

打給國道警察局比較有用哦~ ^^

eric1810 wrote:
今天去台北參加思科的研討會,
回來的時候在尊龍北二高線的車上,
把GPS拿出來玩,結果收不到訊號???
這代表什麼?他的車殼是鐵的嗎?

代表他車子的隔熱紙很讚啊!
可能司機也是愛車的玩家,所以改上很優的隔熱紙,
讓乘客不用被太陽及異常射線侵襲!

Hajime wrote:
打給國道警察局比較有用哦~ ^^

我覺得打電話去服務處,跟他說你是蘋果的記者,
已經錄影照相蒐證到現在投訴這一輛車的狀況,
如果他敢掛你電話,或者沒有公開對司機處分及開除,
你就要把一切公開出來。

被蘋果踢爆過的客運,沒有一家有好下場的~~~~
嗯..我來說說我的經驗好了..不管是打客服,或是打給國道警察局通通沒有用啦..因為我都試過了...事情是這樣的...有一次我在北上時,我忽然發現後面的那台和欣狂閃我大燈,當時我的速度是105,後來趕緊加速到110,結果還是狂閃一直追我,我只好快閃讓他,結果我就記下車號和申訴電話,也是打了好機次才通,結果就像前面的網友說的,到最後客服人員也是說車不是他開的,還說什麼司機的班表不準,無法確定我記下的人是不是真的開那台車.就掛斷了,越想越不爽,打給國道警察居然說這他們也很難管,就叫我讓他們就好了...聽了真是汗顏.,我終於體會到我老爸說的一句話,出門在外,我們總是渺小的,無法和人爭辯的...以前的我總是很不服氣這些話,慢慢的,在社會久了後,才發現我的是對的...唉..小老百姓又能如何....對了...當時蘋果日報我也打了.他們說會考慮要不要登出來..結果後來應該也是沒有..因為我注意了好幾天..我想...這個社會是惡人當道的社會...我們還是安分一點好了...

DzonHun wrote:
其實現在PDA,GPS這麼發達,數位相機也發達,
如果政府願意訂立法律,
規定只要有三個人證,兩台以上數位相機或數位攝影機,三套不同GPS的佐證,
就能讓一般民眾對客運業者取締,並且給予50%的分紅,
這樣的話一定可以遏止所有的大客車超速事宜,
因為客車司機不會知道到底誰有本事抓他,只好隨時戰戰兢兢。

而乘客呢,可以在坐車時一邊完GPS,運氣好司機不乖超速,
或者行駛路肩被攝影存證,
那麼這一趟車錢就全部回本了呢!搞不好還有多出來的錢可以吃宵夜呢!

立委選舉到了,趕快要他們推動客運「白色恐怖」時代的來臨,
讓每個乘客都是最佳的監督者,這樣一定不會有司機趕犯法了!

如果再推動連續罰,那司機一路從台北開到高雄,乘客可是賺翻了呢!
這會不會立法通過以後變成新興行業啊!
以取締謀生的城市抓扒仔,讓交通更安全,市容更美麗!

您的的GPS有經過標準鑑驗局認證嗎?如果沒有,那您所紀錄的資料是不能作為成堂證供。就像警察的測速雷達,也要求要經過檢驗認證,那麼我們要拿來檢舉人家的GPS是不是應該也要經過認證呢?這樣才具公信力嘛,不然司機也拿出一個GPS說:我的GPS明明就紀錄到沒有超速...,你們三個人串謀陷害我,意圖賺取賞金...這時候該聽誰的?而且我記得數位相片未經過數位簽證也不具證據效力。(數位相片太容易修改了.....)


我不是贊成客運超速行使,但是在檢舉人家的時候,要提出強有力的證據才有效。不然也只是喊爽的而已。
penpen wrote:
嗯..我來說說我的經驗好了..不管是打客服,或是打給國道警察局通通沒有用啦..因為我都試過了...事情是這樣的...有一次我在北上時,我忽然發現後面的那台和欣狂閃我大燈,當時我的速度是105,後來趕緊加速到110,結果還是狂閃一直追我,我只好快閃讓他,結果我就記下車號和申訴電話,也是打了好機次才通,結果就像前面的網友說的,到最後客服人員也是說車不是他開的,還說什麼司機的班表不準,無法確定我記下的人是不是真的開那台車.就掛斷了,越想越不爽,打給國道警察居然說這他們也很難管,就叫我讓他們就好了...聽了真是汗顏.,我終於體會到我老爸說的一句話,出門在外,我們總是渺小的,無法和人爭辯的...以前的我總是很不服氣這些話,慢慢的,在社會久了後,才發現我的是對的...唉..小老百姓又能如何....對了...當時蘋果日報我也打了.他們說會考慮要不要登出來..結果後來應該也是沒有..因為我注意了好幾天..我想...這個社會是惡人當道的社會...我們還是安分一點好了...


如果大大真的想給他一點教訓,建議可至「烏賊車檢舉網站」http://polcar.epa.gov.tw/將車號登入,當然還要車型、日期及地點(含縣市鄉鎮),至少可以讓他多跑一趟監理站驗車,搞不好那輛車受檢排氣不合格,您還可領三百元獎金呢!小弟就曾經領過一次!這項舉報不違法,因為每個人對汽車排氣狀況的判斷是主觀的!
最後,若這輛車拒未到監理站檢驗,他一樣會被開「未到檢」的罰單。

ps.若遇到的是聯結車或大貨車,請不要記車子後方的車牌,因為後方車牌鐵定與前面的車牌不同,而且後方車牌是不具動力的掛車,監理單位會認定無污染之虞而不開通知單。所以請開到車門處(比較安全但字比較小)或車子前方(字體較大但比較危險)看前面的車牌!
就是這樣.喵.^_^現役NISSAN TEANA 250XL =180匹+23.2kgm/rpm

migeka wrote:

如果大大真的想給他一點教訓,建議可至「烏賊車檢舉網站」http://polcar.epa.gov.tw/將車號登入,當然還要車型、日期及地點(含縣市鄉鎮),至少可以讓他多跑一趟監理站驗車,搞不好那輛車受檢排氣不合格,您還可領三百元獎金呢!小弟就曾經領過一次!這項舉報不違法,因為每個人對汽車排氣狀況的判斷是主觀的!
最後,若這輛車拒未到監理站檢驗,他一樣會被開「未到檢」的罰單。


現在不發獎金了,只有獎品.
而且檢舉時未提供證據相片,就要接受所在地縣市環保局的電話查證說明當時情況......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即使未附照片.僅需將環保局寄來的函件簽名後傳真回去即可!重點是要這輛車多跑一趟驗車!不管是超速、違規超車或危險駕駛的,都可以用這一招,因為這些人太可惡了,舉證又困難,在法律無法提供救濟時,至少要增加他們的困擾!
就是這樣.喵.^_^現役NISSAN TEANA 250XL =180匹+23.2kgm/r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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