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不知道版大的真實狀況是如何,但是就我的一點點認知:
1.物件訊號逐漸不良,是否有可能是物件故障的前兆?如果真的是如此,消費者的確是有權利要求全額退費!
2.退貨只能取回八成?有這一條明文法條嗎?如果這只是商家的交易條約,那這一種約定有可能會跟政府明文通過的消費者保護法相抵觸,一有抵觸時,法律的位階應該比未經過法院公証的條約來得高吧?高中的公民與道德應該有教過吧!
3.如果商家有舊貨新賣的現象,那他有可能吃上詐欺罪喔

有好的服務,自然就會有源源不絕的客源,因為有好的宣傳;一有不合理的服務事件發生的話,也是會一傳十,十傳百;消費者可不是吃飽沒事做,也更不是沒有判斷能力的呆子!
所以我還是老話一句:因果循環,因果循環啊!施主謹記啊!
我,只相信我自已。
內文搜尋

X